1 缘起:提婆达多的阴谋
Section titled “1 缘起:提婆达多的阴谋”1.1 “五事”请求
Section titled “1.1 “五事”请求”我是这样听闻的:那时,佛陀世尊住在王舍城的迦兰陀竹林园。当时,提婆达多去到拘迦利迦、迦吒无迦利、骞陀毗耶之子和娑勿陀达的住处,对他们说:“来,贤友们!我们去对沙门乔达摩进行破僧、破法轮。”此话一出,拘迦利迦对提婆达多说:“贤友,沙门乔达摩有大神通、大威力,我们怎么能对他进行破僧、破法轮呢?”提婆达多回答说:“来,贤友们!我们去到沙门乔达摩那里,向他请求五件事,就说:‘尊者,世尊以种种方式赞叹少欲、知足、简朴、头陀、清净、减损烦恼、精进努力。尊者,这五件事能以多种方式导向少欲、知足、简朴、头陀、清净、减损烦恼和精进努力。’我们这样请求:[409]
- ‘尊者,愿比丘们尽形寿只居住在森林(兰若);谁进入村落,就当有过失。’
- ‘愿比丘们尽形寿只托钵乞食;谁接受邀请赴食,就当有过失。’
- ‘愿比丘们尽形寿只穿粪扫衣;谁接受在家居士布施的衣物,就当有过失。’
- ‘愿比丘们尽形寿只在树下居住;谁住到有遮蔽的房屋里,就当有过失。’
- ‘愿比丘们尽形寿不食鱼和肉;谁吃了鱼和肉,就当有过失。’
沙门乔达摩一定不会允许这五件事。然后我们就可以用这五件事来向民众宣传。贤友们,凭借这五件事,就能够对沙门乔达摩进行破僧、破法轮了。因为世人很容易相信严酷的苦行。”
于是,提婆达多和他的同伴们一起来到世尊跟前,顶礼世尊后,在一旁坐下。坐定后,提婆达多对世尊说:“尊者,世尊以种种方式赞叹少欲……乃至……精进努力。尊者,这五件事能以多种方式导向少欲……乃至……精进努力。尊者,愿比丘们尽形寿只居住在森林……乃至……谁吃了鱼和肉,就当有过失。”
佛陀回答说:“停下来,提婆达多!想住森林的比丘,就让他住森林;想住村落附近的比丘,就让他住村落附近。想托钵乞食的,就让他托钵;想接受邀请赴食的,就让他接受邀请。想穿粪扫衣的,就让他穿粪扫衣;想接受在家居士布施衣物的,就让他接受。提婆达多,我允许比丘们在(雨季之外的)八个月里在树下居住。我也允许食用‘三净肉’——即眼未见、耳未闻、不怀疑是为自己所杀的鱼和肉。”
那时,提婆达多听到世尊不允许这五件事,心中高兴、得意,便和他的同伴们从座位上起来,顶礼世尊,向右绕行后离去。
1.2 散布谣言与僧团反应
Section titled “1.2 散布谣言与僧团反应”之后,提婆达多和他的同伴们进入王舍城,用那五件事向民众宣传说:“贤友们,我们去到沙门乔达摩那里,请求了五件事:‘尊者,世尊以种种方式赞叹少欲……乃至……谁吃了鱼和肉,就当有过失。’沙门乔达摩不允许这些事,而我们自己则会受持这五件事。”[410]
在民众中,那些没有信心、没有净信、缺乏智慧的人听了就说:“这些释迦族的沙门是头陀行者,是克制简朴的修行人,而沙门乔达摩却生活奢侈,追求奢华。”然而,那些有信心、有净信、有智慧的贤明之士则批评、指责、议论说:“提婆达多怎么能企图对世尊进行破僧、破法轮呢?”
比丘们听到了那些民众的批评和指责。那些少欲……的比丘们也批评、指责、议论说:“提婆达多怎么能企图进行破僧、破法轮呢?”于是,那些比丘以各种方式谴责提婆达多后,将此事禀告了世尊……世尊问:“提婆达多,你真的在企图破僧、破法轮吗?”他回答:“是真的,世尊。”
佛陀世尊呵责道:“你这无用的人!怎么能企图进行破僧、破法轮呢!你这无用的人,这种行为不能使没有信心的人生起信心……(广说)……比丘们,你们应当如此诵持此学处:”
2 学处原文
Section titled “2 学处原文”[411]
任何比丘,企图破坏和合的僧团,或固执地坚持会导致分裂的争论,那位比丘应被众比丘如此劝谏:“尊者,请不要企图破坏和合的僧团,也不要固执地坚持会导致分裂的争论。尊者,请与僧团和合,因为和合的僧团,互助、无诤,在同一教导下,安稳地共住。”当那位比丘被众比丘如此劝谏时,如果他仍然固执己见,那么众比丘应为使其舍弃此见而作第三次劝谏。如果经过三次劝谏后他舍弃了,这便是善的;如果不舍弃,则犯僧残罪。
3 词语解释
Section titled “3 词语解释”- 任何比丘:指任何一位比丘,不论其出身、长老或新学。[412]
- 和合的僧团:指在同一界限内,共同生活的僧团。
- 企图破坏:指心里盘算“如何让他们分裂、产生分歧、不和”,并为此寻求同党,组织团体。
- 会导致分裂的争论:指十八种能引起分裂的事端。
- 坚持:指采纳并接受。
- 固执地:指向他人宣扬、展示。
- 不愿舍弃:指不放弃自己的观点。
- 那位比丘:指那位企图分裂僧团的比丘。
- 众比丘:指其他的比丘们。
- 凡是看到或听到的比丘,都应该这样对他说:“尊者,请不要企图破坏和合的僧团……(如上广说)……安稳地共住。”应说第二次,再说第三次。如果他舍弃了,这便是善的;如果不舍弃,则犯轻违罪。听到而不说的比丘,也犯轻违罪。
- 那位比丘应被带到僧团中进行劝谏:“尊者,请不要企图破坏和合的僧团……(如上广说)……安稳地共住。”应说第二次,再说第三次。如果他舍弃了,这便是善的;如果不舍弃,则犯轻违罪。
- 应对那位比丘进行正式的劝谏。比丘们,应当这样进行劝谏:应由一位干练、有能力的比丘向僧团宣告:
4 僧团的正式劝谏程序(羯磨)
Section titled “4 僧团的正式劝谏程序(羯磨)”[413]
动议宣告(作白) “大德僧伽,请听!这位名叫某某的比丘企图破坏和合的僧团,他不愿舍弃此事。若僧团时机已到,僧团当为使某某比丘舍弃此事而作劝谏。这是动议。”
决议(kammavācā) “大德僧伽,请听!这位名叫某某的比丘企图破坏和合的僧团,他不愿舍弃此事。僧团现为使某某比丘舍弃此事而作劝谏。诸位尊者中,谁同意为使某某比丘舍弃此事而作劝谏,请默然;谁不同意,请说。”
“我第二次说明此事……(中略)……谁不同意,请说。”
“我第三次说明此事……(中略)……谁不同意,请说。”
“僧团已经为使某某比丘舍弃此事而作了劝谏。僧团同意此事,因此默然。我如此理解。”
在动议(白)阶段,犯轻违罪;在两次决议(羯磨)阶段,犯重过罪;在决议结束时,犯僧残罪。在犯下僧残罪的过程中,动议阶段的轻违罪和两次决议阶段的重过罪即告解除。[414]
僧残:……(如前广说)……因此也称为“僧残”。
5 罪行判定与例外情况
Section titled “5 罪行判定与例外情况”5.1 不同认知下的罪行
Section titled “5.1 不同认知下的罪行”- 对于如法的僧团决议:[415]
- 认为是“如法”而不舍弃者,犯僧残罪。
- 心存“怀疑”而不舍弃者,犯僧残罪。
- 认为是“不如法”而不舍弃者,犯僧残罪。
- 对于不如法的僧团决议:
- 认为是“如法”者,犯轻违罪。
- 心存“怀疑”者,犯轻违罪。
- 认为是“不如法”者,犯轻违罪。
5.2 无罪情况
Section titled “5.2 无罪情况”以下情况无罪:未被(正式)劝谏者、愿意舍弃者、疯狂者、心乱者、剧痛者、最初的犯行者(即在此戒律制定前的行为)。[416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