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NV 7 灭诤篇 (Adhikaraṇasamathā)

诸位尊姊,现在诵出这七种灭诤法。

对于已生起的种种纷争,为了平息、止息它们:[1242]

  1. 应使用现前毗尼(当面澄清原则)。
  2. 应使用忆念毗尼(当事人清醒回忆原则)。
  3. 应使用不痴毗尼(当事人非心智失常原则)。
  4. 应根据自言毗尼(自白承认原则)。
  5. 应使用多语毗尼(多数表决原则)。
  6. 应使用觅罪毗尼(审查定罪原则)。
  7. 应使用如草覆地毗尼(集体忏悔、一揽子和解原则)。

诸位尊姊,七种灭诤法已经诵出。

在此,我问诸位尊姊:“在此事上清净吗?”
我再次问:“在此事上清净吗?”
我第三次问:“在此事上清净吗?”
诸位尊姊在此事上是清净的,因此默然。我如此理解。

诸位尊姊,序言已经诵说完毕;八条弃罪法已经诵说完毕;十七条僧残法已经诵说完毕;三十条舍堕法已经诵说完毕;一百六十六条单堕法已经诵说完毕;八条悔过法已经诵说完毕;众学法已经诵说完毕;七条灭诤法已经诵说完毕。

这些就是那位世尊的教法中包含的、流传下来的、每半个月诵说一次的戒经内容。在此,所有人都应当和合、欢喜、无诤地学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