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BV 4.2 蚕丝品 (Kosiyavagga)

BV 4.2, 542-597 BV4.2,542-597 BV-4-2

关于比丘制作和使用含蚕丝、纯黑羊毛的卧具,以及持有金钱和进行交易的十条戒律规定。

Bhikkhuvibhaṅga Nissaggiyakaṇḍa

BV 4.2 蚕丝品 (Kosiyavagga)

1 舍堕十一:蚕丝卧具学处 (Kosiyasikkhāpada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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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1 缘起:六群比丘向养蚕人索要蚕茧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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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时,佛陀世尊住在阿罗毗的阿伽罗婆支提。当时,六群比丘去到养蚕人家,这样说道:“贤友们,请多煮些蚕茧给我们,我们也想制作一件含有蚕丝的卧具。”[542]

那些人讥讽、指责、抱怨道:“这些释迦子沙门怎么能来我们这里说:‘贤友们,请多煮些蚕茧给我们,我们也想制作一件含有蚕丝的卧具’呢!我们真是福薄,我们真是倒霉,为了生计、为了妻儿,才造下杀害这么多小生命(指蚕)的恶业!”

比丘们听到了那些人的讥讽、指责和抱怨。那些少欲知足的比丘们也讥讽、指责、抱怨道:“六群比丘怎么能去到养蚕人家说:‘贤友们,请多煮些蚕茧给我们,我们也想制作一件含有蚕丝的卧具’呢!”

之后,那些比丘在多方面谴责了六群比丘后,将此事禀告给世尊。世尊问道:“比丘们,你们真的去到养蚕人家,对他们说:‘贤友们,请多煮些蚕茧给我们,我们也想制作一件含有蚕丝的卧具’吗?”

“是的,世尊。”他们回答。

佛陀世尊谴责道:“愚人!你们怎么能去到养蚕人家说:‘贤友们,请多煮些蚕茧给我们,我们也想制作一件含有蚕丝的卧具’呢?愚人啊,这无益于未生信者生起信心……比丘们,你们应当这样诵念这条学处:

“任何比丘,若制作含有蚕丝的卧具,犯舍堕。”[543]

  1. 任何比丘:指……(此处省略对“比丘”的标准定义,下同)。[544]
  2. 卧具:指铺开使用的东西,不是纺织品。
  3. 制作:指自己制作或叫别人制作。哪怕只混入一根蚕丝,在着手制作时,犯轻违罪。制作完成后,即成为应舍弃之物,犯舍堕。此物应向僧团、或一组比丘、或个人舍弃。
  4. 舍弃方式:比丘们,应这样舍弃……(对比丘说)“尊者,我这件含有蚕丝的卧具是犯戒所得,应予舍弃。我现在将它舍给僧团。”……(僧团应)还给他……(一组比丘应)还给他……(个人应)还给他,并说:“我把它还给尊者。”
  1. 自己开始制作,自己完成,犯舍堕。[545]
  2. 自己开始制作,由他人完成,犯舍堕。
  3. 他人开始制作,自己完成,犯舍堕。
  4. 他人开始制作,由他人完成,犯舍堕。
  5. 为别人制作或叫别人制作,犯轻违罪。
  6. 得到别人制作的(含蚕丝卧具)并使用,犯轻违罪。

制作天幕、地毯、帷幕、长枕或靠枕,不犯。精神失常者、初犯者(佛陀尚未制定此戒时),不犯。[546]

2 舍堕十二:纯黑羊毛卧具学处 (Suddhakāḷakasikkhāpada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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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1 缘起:六群比丘制作纯黑卧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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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时,佛陀世尊住在毗舍离大林中的重阁讲堂。当时,六群比丘让人制作纯黑山羊毛的卧具。人们在游览寺院时看到后,讥讽、指责、抱怨道:“这些释迦子沙门怎么能让人制作纯黑山羊毛的卧具呢?就跟在家的欲乐享受者一样!”[547]

比丘们听到了那些人的讥讽、指责和抱怨。那些少欲知足的比丘们也讥讽、指责、抱怨道:“六群比丘怎么能让人制作纯黑山羊毛的卧具呢!”

之后,那些比丘在多方面谴责了六群比丘后,将此事禀告给世尊。世尊问道:“比丘们,你们真的让人制作纯黑山羊毛的卧具吗?”

“是的,世尊。”他们回答。

佛陀世尊谴责道:“愚人!你们怎么能让人制作纯黑山羊毛的卧具呢!愚人啊,这无益于未生信者生起信心……比丘们,你们应当这样诵念这条学处:

“任何比丘,若制作纯黑山羊毛的卧具,犯舍堕。”[548]

  1. 黑色:有两种黑色,即天然黑色或染成的黑色。[549]
  2. 卧具:指铺开使用的东西,不是纺织品。
  3. 制作:自己制作或叫别人制作。在着手制作时,犯轻违罪。制作完成后,即成为应舍弃之物。此物应向僧团、或一组比丘、或个人舍弃。舍弃方式如前述……“尊者,我这件纯黑山羊毛的卧具是犯戒制作的,应予舍弃。我现在将它舍给僧团。”……(并由僧团等)还给他。
  4. 自己开始制作,自己完成,犯舍堕。[550]
  5. 自己开始制作,由他人完成,犯舍堕。
  6. 他人开始制作,自己完成,犯舍堕。
  7. 他人开始制作,由他人完成,犯舍堕。
  8. 为别人制作或叫别人制作,犯轻违罪。
  9. 得到别人制作的并使用,犯轻违罪。

制作天幕、地毯、帷幕、长枕或靠枕,不犯。精神失常者、初犯者,不犯。[551]

3 舍堕十三:羊毛卧具成分学处 (Dvebhāgasikkhāpada)

Section titled “3 舍堕十三:羊毛卧具成分学处 (Dvebhāgasikkhāpada)”

那时,佛陀世尊住在舍卫城祇树给孤独园。当时,六群比丘心想:“世尊禁止制作纯黑山羊毛的卧具。”于是他们就在卧具边缘加上一点点白色羊毛,而主体仍然使用纯黑山羊毛制作卧具。[552]

那些少欲知足的比丘们讥讽、指责、抱怨道:“六群比丘怎么能只在边缘加上一点白色羊毛,而主体仍用纯黑山羊毛制作卧具呢!”

之后,那些比丘在多方面谴责了六群比丘后,将此事禀告给世尊。世尊问道:“比丘们,你们真的只在边缘加上一点白色羊毛,而主体仍用纯黑山羊毛制作卧具吗?”

“是的,世尊。”他们回答。

佛陀世尊谴责道:“愚人!你们怎么能只在边缘加上一点白色羊毛,而主体仍用纯黑山羊毛制作卧具呢!愚人啊,这无益于未生信者生起信心……比丘们,你们应当这样诵念这条学处:

“比丘制作新卧具时,应使用两份纯黑山羊毛,第三份为白色,第四份为褐色。若比丘不使用两份纯黑、第三份白色、第四份褐色的比例,而制作新卧具,犯舍堕。”[553]

  1. :指新制作的。[554]
  2. 卧具:指铺开使用的东西,不是纺织品。
  3. 制作时:指正在自己制作或教别人制作时。
  4. 两份纯黑山羊毛:指重量上占两份。
  5. 第三份白色:指重量上占一份白色。
  6. 第四份褐色:指重量上占一份褐色。
  7. 若比丘不使用……:指不按照上述比例,即黑色羊毛超过总量的二分之一来制作新卧具。在着手制作时,犯轻违罪;制作完成后,犯舍堕。此物应向僧团、或一组比丘、或个人舍弃。舍弃方式如前述……“尊者,我这件卧具未按规定比例制作,应予舍弃。我现在将它舍给僧团。”……(并由僧团等)还给他。
  8. 自己开始制作,自己完成,犯舍堕。[555]
  9. 自己开始制作,由他人完成,犯舍堕。
  10. 他人开始制作,自己完成,犯舍堕。
  11. 他人开始制作,由他人完成,犯舍堕。
  12. 为别人制作或叫别人制作,犯轻违罪。
  13. 得到别人制作的并使用,犯轻违罪。

若黑色羊毛少于或等于总量的二分之一,例如,一份黑色、一份白色、一份褐色,或者使用更多的白色和褐色羊毛,或者纯用白色、纯用褐色羊毛制作,不犯。制作天幕、地毯、帷幕、长枕或靠枕,不犯。精神失常者、初犯者,不犯。[556]

4 舍堕十四:卧具使用年限学处 (Chabbassasikkhāpada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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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时,佛陀世尊住在舍卫城祇树给孤独园。当时,有些比丘每年都制作新的卧具,因此频繁地向人请求、乞讨说:“请给我们羊毛,我们需要羊毛!”[557]

人们讥讽、指责、抱怨道:“这些释迦子沙门怎么能每年都制作新卧具,还频繁地请求、乞讨说‘请给我们羊毛,我们需要羊毛’呢!我们自己家做的卧具,一张都能用上五、六年,这期间还有孩子在上面大小便,或者被老鼠咬坏。而这些释迦子沙门却每年都做新的,还到处乞讨羊毛!”

比丘们听到了那些人的讥讽、指责和抱怨。那些少欲知足的比丘们也讥讽、指责、抱怨道:“比丘们怎么能每年都制作新卧具,还频繁地乞讨羊毛呢!”

之后,那些比丘将此事禀告给世尊。世尊问道:“比丘们,你们真的每年都制作新卧具,还频繁地乞讨羊毛吗?”

“是的,世尊。”他们回答。

佛陀世尊谴责道:“愚人!你们怎么能每年都制作新卧具,还频繁地乞讨羊毛呢!……比丘们,这无益于未生信者生起信心……你们应当这样诵念这条学处:

“‘比丘制作新卧具后,应使用六年。若在六年之内,不论是否舍弃旧卧具,又制作新的卧具,犯舍堕。’”[558]

就这样,世尊为比丘们制定了这条学处。

当时,有一位比丘在憍赏弥生病了。他的亲戚派人来传话:“请尊者回来吧,我们来照顾您。”其他比丘也劝他:“贤友,去吧,你的亲戚会照顾你的。”[559]

但那位比丘说:“贤友们,世尊制定了学处:‘制作新卧具后,应使用六年。’我病了,没办法带着卧具上路。没有卧具,我身体不安稳。所以我不能去。”

比丘们将此事禀告世尊。于是,世尊以此因缘,在说法后告诉比丘们:“比丘们,我允许为生病的比丘给予‘卧具认可’。

应这样给予认可:该病比丘需前往僧团中,整理好上衣,礼敬长老比丘们的足,然后蹲下合掌,这样说:‘尊者们,我病了,不能携带卧具远行。我向僧团请求“卧具认可”。’应当请求三次。

然后,由一位能干的比丘向僧团动议宣告:

“‘大德僧团,请听!这位某甲比丘病了,不能携带卧具远行,他向僧团请求“卧具认可”。若僧团时机成熟,僧团可给予某甲比丘“卧具认可”。这是动议宣告。’[560]

‘大德僧团,请听!这位某甲比丘病了……他向僧团请求“卧具认可”。僧团现给予某甲比丘“卧具认可”。同意给予某甲比丘“卧具认可”的尊者请默然,不同意的请说。’

‘僧团已给予某甲比丘“卧具认可”。僧团已同意,因此默然。我这样理解。’”

之后,世尊说:“比丘们,你们应当这样诵念这条学处:

“比丘制作新卧具后,应使用六年。若在六年之内,不论是否舍弃旧卧具,又制作新的卧具,除非得到僧团认可,否则犯舍堕。”[561]

  1. 应使用六年:指至少要使用六年。[562]
  2. 在六年之内:指不足六年。
  3. 舍弃卧具:指送给别人。
  4. 不舍弃:指没有送给任何人。
  5. 除非得到僧团认可:指除去僧团认可的情况。若没有得到僧团认可,而在六年内自己制作或叫别人制作新卧具,在着手时犯轻违罪,完成后犯舍堕。此物应向僧团等舍弃。
  6. 自己开始制作,自己完成,犯舍堕。[563]
  7. 自己开始制作,由他人完成,犯舍堕。
  8. 他人开始制作,自己完成,犯舍堕。
  9. 他人开始制作,由他人完成,犯舍堕。

满六年或超过六年后制作新卧具,不犯。为他人制作,或得到他人制作的并使用,不犯。制作天幕、地毯、帷幕、长枕、靠枕,不犯。得到僧团认可,不犯。精神失常者、初犯者,不犯。[564]

5 舍堕十五:新坐具添加旧料学处 (Nisīdanasanthatasikkhāpada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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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1 缘起:优波斯那·婆耆子见佛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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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时,佛陀世尊住在舍卫城祇树给孤独园。世尊告诉比丘们:“比丘们,我想进行为期三个月的独居静修。除了送饭的比丘,任何人不得前来见我。”“是的,世尊。”比丘们答应后,除了送饭的比丘,便无人再去见世尊。[565]

当时,舍卫城的僧团制定了一条规定:“贤友们,世尊要独居静修三个月,除了送饭比丘,任何人都不得去见世尊。谁若去见世尊,应令他忏悔单堕。”

那时,尊者优波斯那·婆耆子带着他的弟子们来到世尊的住处,礼拜世尊后,坐在一旁。与来访的比丘寒暄是诸佛的惯例。世尊问尊者优波斯那·婆耆子:“优波斯那,你还好吗?一切顺利吗?长途跋涉而来,没有太疲惫吧?”“世尊,一切安好,顺利。我们长途而来,并不疲惫。”

当时,尊者优波斯那·婆耆子的一位弟子比丘坐在离世尊不远处。世尊问那位比丘:“比丘,你喜欢穿粪扫衣吗?”“世尊,我不喜欢粪扫衣。”“那你为什么穿粪扫衣呢?”“世尊,因为我的授戒亲教师穿粪扫衣,所以我也穿粪扫衣。”

于是,世尊对尊者优波斯那·婆耆子说:“优波斯那,你的这群弟子很可爱。你是如何教导他们的?”“世尊,若有人向我请求出家,我便对他说:‘贤友,我是住阿兰若者、托钵乞食者、穿粪扫衣者。如果你也能做到住阿兰若、托钵乞食、穿粪扫衣,我才让你出家。’如果他答应,我就为他剃度;不答应,就不剃度。若有人向我请求依止,我也是这样说。世尊,我就是这样教导弟子的。”

“善哉,善哉!优波斯那。你教导弟子的方法很好。不过,你知道舍卫城僧团的规定吗?”“世尊,我不知道。”“优波斯那,舍卫城僧团规定:‘世尊要独居静修三个月……谁若去见世尊,应令他忏悔单堕。’”

尊者优波斯那答道:“世尊!舍卫城的僧团自己制定规定了吗?我们不应制定佛陀未曾制定的戒律,也不应废除佛陀已经制定的戒律,我们应当遵行佛陀所制定的学处。”

“善哉,善哉!优波斯那!未制定的不应制定,已制定的不应废除,应当遵行已制定的学处。优波斯那,我允许那些住阿兰若、托钵乞食、穿粪扫衣的比丘,可以随时来见我。”

当时,许多比丘等在门外,准备让尊者优波斯那·婆耆子忏悔单堕。尊者优波斯那·婆耆子与弟子们起身,礼拜世尊,右绕后离去。[566]

外面的比丘问他:“贤友优波斯那,你知道舍卫城僧团的规定吗?”他回答道:“贤友们,世尊也问了我同样的问题,并告诉我,他允许住阿兰若、托钵乞食、穿粪扫衣的比丘随时去见他。”那些比丘听后说:“尊者优波斯那说得对:‘未制者不应制,已制者不应废,应遵行已制定的学处。’”

比丘们听说“世尊允许住阿兰若、托钵乞食、穿粪扫衣的比丘随时去见他”后,因为渴望见到世尊,纷纷丢弃了自己舒适的卧具,开始受持阿兰若、乞食、粪扫衣等头陀行。

后来,世尊与众多比丘巡视僧房时,看到各处都丢弃着卧具,便问:“比丘们,这些是谁丢弃的卧具?”比丘们将事情原委禀告了世尊。于是,世尊以此因缘说法后,对比丘们说:“那么,比丘们,我将为你们制定一条学处,此举有十种利益:为了僧团的和合,为了僧团的安乐……比丘们,你们应当这样诵念这条学处:

“比丘制作新的坐具时,为了使其颜色不鲜艳,应当从旧坐具的边缘取下一佛手掌(sugatavidatthi)大小的布料补缀上去。若比丘不从旧坐具取下一佛手掌大小的布料,而制作新坐具,犯舍堕。”[567]

  1. 坐具:指坐垫。[568]
  2. 卧具:指铺开使用的东西,不是纺织品。
  3. 制作时:指自己制作或教别人制作时。
  4. 旧坐具:指哪怕只铺过一次或用过一次的。
  5. 为了使其颜色不鲜艳,从旧坐具的边缘取下一佛手掌大小的布料:为了让坐具更耐用,可以剪下旧坐具周边或四角的一块,呈圆形或四方形,铺在新坐具的某个地方;或者将旧料拆散后铺上。
  6. 若比丘不从旧坐具取下……:若不这样做而制作新坐具,在着手时犯轻违罪,完成后犯舍堕。此物应向僧团等舍弃。
  7. 自己开始制作,自己完成,犯舍堕。[569]
  8. 自己开始制作,由他人完成,犯舍堕。
  9. 他人开始制作,自己完成,犯舍堕。
  10. 他人开始制作,由他人完成,犯舍堕。
  11. 为别人制作,犯轻违罪。

从旧坐具取下一佛手掌大小的布料来制作;若找不到这么大的,取小一点的制作;若完全找不到旧料而不取旧料制作;得到别人制作的成品并使用;制作天幕、地毯、帷幕、长枕、靠枕,不犯。精神失常者、初犯者,不犯。[570]

6 舍堕十六:携带羊毛距离学处 (Eḷakalomasikkhāpada)

Section titled “6 舍堕十六:携带羊毛距离学处 (Eḷakalomasikkhāpada)”

那时,佛陀世尊住在舍卫城祇树给孤独园。当时,一位比丘在拘萨罗国境内前往舍卫城的途中,得到了一些羊毛。他便用自己的上衣将羊毛包起来,背着赶路。路上的人们看见他,便取笑说:“尊者,这包东西买来多少钱?能赚多少啊?”[571]

那位比丘被人们嘲笑后,心里很不舒服。到达舍卫城后,他气恼地将那包羊毛往地上一扔。其他比丘问他:“贤友,你为什么这么生气地把羊毛扔掉?”他回答说:“贤友们,就因为这些羊毛,我被路人嘲笑了一路。”“那你从多远的地方把这些羊毛带来的?”“贤友们,超过了三由旬。”

那些少欲知足的比丘们讥讽、指责、抱怨道:“怎么会有比丘携带羊毛超过三由旬呢!”之后,他们将此事禀告给世尊。

世尊问道:“比丘,你真的携带羊毛超过了三由旬吗?”“是的,世尊。”佛陀世尊谴责道:“愚人!你怎么能携带羊毛超过三由旬呢!……这无益于未生信者生起信心……比丘们,你们应当这样诵念这条学处:

“若比丘在旅途中得到羊毛,如果需要,可以接受。接受后,在没有运载者的情况下,亲手携带的距离最多不可超过三由旬。若超过此距离,即使没有运载者,也犯舍堕。”[572]

  1. 在旅途中:指正在路上行走。[573]
  2. 得到羊毛:指从僧团、团体、亲戚、朋友处得到,或是拾得的无主物,或是用自己的钱财换得。
  3. 需要者:指希望得到的比丘。
  4. 没有运载者:指没有其他人帮忙运送,无论男女、在家或出家众。
  5. 若超过此距离:指超过三由旬。每多走一步,在第一步时犯轻违罪;第二步时,所持羊毛即成舍堕物,犯舍堕。
  6. 站在三由旬内,将羊毛扔到三由旬外,犯舍堕。
  7. 在物主不知情的情况下,将羊毛放在他人的车上或行李中,带行超过三由旬,犯舍堕。此物应向僧团等舍弃。
  8. 对于超过三由旬的距离,明知故犯,犯舍堕。[574]
  9. 对于超过三由旬的距离,心存疑惑而走过,犯舍堕。
  10. 对于超过三由旬的距离,误以为未超过而走过,犯舍堕。
  11. 对于未满三由旬的距离,误以为超过,犯轻违罪。
  12. 对于未满三由旬的距离,心存疑惑,犯轻违罪。
  13. 对于未满三由旬的距离,认知正确,不犯。

携带三由旬或少于三由旬;携带三由旬后又返回;原本打算在三由旬内某处停留,抵达后再从该处携带前往他处;被抢走后又夺回并携带;得到已舍弃之物后再次携带;让别人运送已制成的物品,不犯。精神失常者、初犯者,不犯。[575]

7 舍堕十七:令比丘尼处理羊毛学处 (Eḷakalomadhovāpanasikkhāpada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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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1 缘起:比丘尼为六群比丘工作而荒废修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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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时,佛陀世尊住在释迦国迦毗罗卫城的尼拘律园。当时,六群比丘让比丘尼们为他们清洗、染色和梳理羊毛。比丘尼们因为忙于清洗、染色和梳理羊毛,荒废了闻法、问法,以及在增上戒、增上心、增上慧方面的修学。[576]

那时,摩诃波阇波提·乔达弥来到世尊面前,礼拜后站在一旁。世尊问她:“乔达弥,比丘尼们是否不放逸、精勤、努力地安住于修行?”

“世尊,比丘尼们如何能不放逸呢?尊者六群比丘让比丘尼们清洗、染色和梳理羊毛,她们因此荒废了闻法、问法,以及在增上戒、增上心、增上慧方面的修学。”

于是,世尊为摩诃波阇波提·乔达弥说法,使她得到激励和欢喜。她礼拜世尊,右绕后离去。

之后,世尊以此因缘召集比丘僧团,并质问六群比丘:“比丘们,你们真的让比丘尼们为你们清洗、染色和梳理羊毛吗?”“是的,世尊。”“她们是你们的亲戚还是非亲戚?”“世尊,是非亲戚。”

“愚人!非亲戚之间,彼此不了解什么是合宜或不合宜的,什么是庄严或不庄严的。你们怎么能让非亲戚的比丘尼为你们清洗、染色和梳理羊毛呢!愚人啊,这无益于未生信者生起信心……比丘们,你们应当这样诵念这条学处:

“任何比丘,若让非亲戚的比丘尼为自己清洗、染色或梳理羊毛,犯舍堕。”[577]

  1. 非亲戚:指从父母双方上溯七代祖先,没有血缘关系者。[578]
  2. 比丘尼:指在比丘、比丘尼二部僧团中受过具足戒者。
  3. 命令“去洗”:犯轻违罪;羊毛洗好后,成为舍堕物。
  4. 命令“去染”:犯轻违罪;羊毛染好后,成为舍堕物。
  5. 命令“去梳理”:犯轻违罪;羊毛梳理好后,成为舍堕物。此物应向僧团等舍弃。
  6. 明知是非亲戚,让她清洗羊毛,犯舍堕。[579]
  7. 明知是非亲戚,让她清洗并染色,犯一舍堕罪和一轻违罪。
  8. 明知是非亲戚,让她清洗并梳理,犯一舍堕罪和一轻违罪。
  9. 明知是非亲戚,让她清洗、染色并梳理,犯一舍堕罪和二轻违罪。(其他组合以此类推)
  10. 非亲戚身份有疑惑……(同上)。[580]
  11. 非亲戚误认为亲戚……(同上)。
  12. 让他人(非亲戚比丘尼)清洗别人的羊毛,犯轻违罪。
  13. 让仅在比丘尼僧团单方面受戒者清洗,犯轻违罪。
  14. 亲戚,误认为非亲戚,犯轻违罪。
  15. 亲戚,心存疑惑,犯轻违罪。
  16. 亲戚,认知正确,不犯。

由亲戚比丘尼清洗,非亲戚比丘尼从旁协助;比丘尼未经吩咐主动清洗;让比丘尼清洗尚未使用的羊毛制品;让式叉摩那(正学女)、沙弥尼清洗,不犯。精神失常者、初犯者,不犯。[581]

8 舍堕十八:接受金钱学处 (Rūpiyasikkhāpada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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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.1 缘起:优波难陀·释迦子接受钱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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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时,佛陀世尊住在王舍城的迦兰陀竹林园。[582]

当时,尊者优波难陀·释迦子是一位施主家的常客,这家长期供养他食物。凡是这家准备了硬食或软食,都会为尊者优波难陀·释迦子留出一份。

有一天傍晚,这户人家煮了肉,并为尊者留了一份。到了深夜接近黎明时,家中的小孩醒来哭着要肉吃。男主人便对妻子说:“把留给尊者的那份肉给孩子吧,我们另外花钱买了再供养尊者。”

第二天早上,尊者优波难陀·释迦子穿好衣,持着钵,来到那户人家,在为他准备好的座位上坐下。男主人前来向他行礼,坐在一旁后说:“尊者,昨天傍晚我们煮了肉,也为您留了一份。但是孩子半夜哭着要肉吃,我们就把您的那份给他了。尊者,您看用这一钱(kahāpaṇa)为您买些什么好呢?”

优波难陀问道:“贤友,这一钱是已经布施给我的了吗?”

“是的,尊者,已经布施给您了。”

“既然如此,贤友,就把这一钱给我吧。”

那人便将一钱给了尊者优波难陀·释迦子,但事后他讥讽、指责、抱怨道:“就像我们俗家人接受金钱一样,这些释迦子沙门竟然也接受金钱!”

比丘们听到了那人的讥讽、指责和抱怨。那些少欲知足的比丘们也讥讽、指责、抱怨道:“尊者优波难陀·释迦子怎么能接受金钱呢!”

之后,那些比丘在多方面谴责了尊者优波难陀·释迦子后,将此事禀告给世尊。世尊问道:“优波难陀,你真的接受了金钱吗?”

“是的,世尊。”

佛陀世尊严厉地谴责道:“愚人!你怎么能接受金钱呢!愚人啊,这无益于未生信者生起信心……比丘们,你们应当这样诵念这条学处:

“任何比丘,若亲自拿取金银(钱财),或让他人代为拿取,或同意为自己存放,犯舍堕。”[583]

  1. :指黄金等贵金属。[584]
  2. :指钱币、铜钱、木钱、树胶钱等一切流通的货币。
  3. 亲自拿取:自己拿取,犯舍堕。
  4. 让他人代为拿取:让别人替自己拿,犯舍堕。
  5. 同意为自己存放:当别人说“这是给尊者的”并为他存放时,他表示默许或同意,犯舍堕。
  6. 舍弃方式:所得金钱应在僧团中舍弃。犯戒比丘应到僧团中,偏袒右肩,礼敬长老,蹲下合掌说:“尊者们,我接受了金钱,这是应舍弃之物。我现在将它舍给僧团。”
  7. 舍弃后,应忏悔罪过。由一位能干的比丘接受他的忏悔。
  8. 处理所舍金钱
    • 如果有净人或在家居士在场,比丘可以对他说:“贤友,请处理此事。”
    • 如果那人问:“用这个买什么好?”比丘不得指定具体物品,只能提示如法的物品,如:“酥油、油、蜂蜜、糖蜜”等。
    • 如果那人用钱换来如法物品,除了犯戒接受金钱的那位比丘,其他所有比丘都可以受用。
    • 如果无法换得如法物品,应告知那人:“贤友,请将此物丢弃。”
    • 如果那人不愿丢弃,僧团应选派一位具足五种德行(无贪、无嗔、无痴、无畏、明辨已舍未舍)的比丘作为“舍钱者”。
  9. 选派“舍钱者”:应通过一宣告一表决程序(白二羯磨)(一次宣告,一次表决)在僧团中正式选派。[585]
  10. 舍弃行为:被选派的比丘应在无人看见、不留痕迹的地方将钱丢弃。如果他特意留下标记以便找回,则犯轻违罪。
  1. 对于金钱,有金钱想而接受,犯舍堕。[586]
  2. 对于金钱,有疑惑想而接受,犯舍堕。
  3. 对于金钱,有非金钱想而接受,犯舍堕。
  4. 对于非金钱,有金钱想,犯轻违罪。
  5. 对于非金钱,有疑惑想,犯轻违罪。
  6. 对于非金钱,有非金钱想,不犯。

在寺院内或住处发现钱物,为了替失主保管而拿起或让人拿起,并心想“等失主来了就还给他”,不犯。精神失常者、初犯者,不犯。

9 舍堕十九:金钱交易学处 (Rūpiyasaṃvohārasikkhāpada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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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.1 缘起:六群比丘从事金钱交易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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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时,佛陀世尊住在舍卫城祇树给孤独园。当时,六群比丘从事各种各样的金钱交易。[587]

人们讥讽、指责、抱怨道:“这些释迦子沙门怎么能像在家的欲乐享受者一样,从事各种金钱交易呢!”

比丘们听到了那些人的讥讽、指责和抱怨。那些少欲知足的比丘们也讥讽、指责、抱怨道:“六群比丘怎么能从事各种金钱交易呢!”之后,他们将此事禀告给世尊。

世尊问道:“比丘们,你们真的从事各种金钱交易吗?”“是的,世尊。”佛陀世尊谴责道:“愚人!你们怎么能从事各种金钱交易呢!……这无益于未生信者生起信心……比丘们,你们应当这样诵念这条学处:

“任何比丘,若从事各种金钱交易,犯舍堕。”[588]

  1. 各种各样:指已加工的、未加工的,或半加工的(金银饰品或原料)。[589]
    • 已加工的:指头饰、颈饰、手饰、足饰、腰带等。
    • 未加工的:指金银块等原料。
    • 半加工的:指上述两者。
  2. 金钱 (Rūpiya):指黄金、钱币、铜钱、木钱、树胶钱等一切流通的货币。
  3. 从事交易:指用已加工的换已加工的,用已加工的换未加工的……(各种组合)进行买卖。一旦交易完成,即犯舍堕。
  4. 舍弃与处置:所得物品应在僧团中舍弃。舍弃和处置的方法与前一条(舍堕十八)相同。[590]
  1. 对于金钱,有金钱想而交易,犯舍堕。[591]
  2. 对于金钱,有疑惑想而交易,犯舍堕。
  3. 对于金钱,有非金钱想而交易,犯舍堕。
  4. 对于非金钱物品,误认为金钱而交易,犯舍堕。
  5. 对于非金钱物品,有疑惑想而交易,犯舍堕。
  6. 对于非金钱物品,有非金钱想而交易,犯舍堕。
  7. 对于非金钱,有金钱想(但未交易),犯轻违罪。
  8. 对于非金钱,有疑惑想(但未交易),犯轻违罪。
  9. 对于非金钱,有非金钱想,不犯。

精神失常者、初犯者,不犯。[592]

10 舍堕二十:物品交易学处 (Kayavikkayasikkhāpada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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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.1 缘起:优波难陀与游行者交易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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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时,佛陀世尊住在舍卫城祇树给孤独园。当时,尊者优波难陀·释迦子擅长制作衣物。他用碎布片制作了一件僧伽梨,染成鲜亮的红色,做工精良,并穿在身上。[593]

这时,一位穿着昂贵外衣的游行者来到尊者优波难陀·释迦子面前,对他说:“贤友,你的僧伽梨真漂亮,用我的外衣跟你换好吗?”

优波难陀说:“贤友,你可想清楚了。”

“是的,贤友,我想清楚了。”

“那好吧。”优波难陀便与他交换了。

那位游行者穿着僧伽梨回到自己的住处。其他游行者对他说:“贤友,你这件僧伽梨真漂亮,从哪里得来的?”“贤友们,我用我的外衣换来的。”他们说:“贤友,这件僧伽梨(是用碎布做的)能穿几天?还是你原来的外衣更好。”

那位游行者心想:“他们说得对,这件僧伽梨穿不了几天,还是我原来的外衣好。”于是他回到尊者优波难陀·释迦子那里,说:“贤友,还给你僧伽梨,把我的外衣还给我。”

优波难陀说:“贤友,我不是跟你说过了‘你想清楚了’吗?我不换回来了。”

那位游行者便讥讽、指责、抱怨道:“在家人之间,如果一方后悔了,尚且可以退还,为什么出家人对出家人却不肯退还呢?”

比丘们听到了那位游行者的讥讽、指责和抱怨。那些少欲知足的比丘们也讥讽、指责、抱怨道:“尊者优波难陀·释迦子怎么能和游行者做交易呢!”之后,他们将此事禀告给世尊。

世尊问道:“优波难陀,你真的和游行者做交易了吗?”“是的,世尊。”佛陀世尊谴责道:“愚人!你怎么能和游行者做交易呢!……这无益于未生信者生起信心……比丘们,你们应当这样誦念这条学处:

“任何比丘,若从事各种物品的买卖交易,犯舍堕。”[594]

  1. 各种物品:指衣物、食物、住处、病缘医药等资具,乃至小到药粉团、牙木、丝线等。[595]
  2. 从事买卖交易:指说“用这个换那个”、“用这个买那个”、“用这个交换那个”等。在进行这些行为时,犯轻违罪。当买卖或交换完成,自己的物品到了对方手上,对方的物品到了自己手上时,犯舍堕。
  3. 舍弃:交易所得的物品应向僧团、一组比丘或个人舍弃。
  4. 对于交易,有交易想,犯舍堕。[596]
  5. 对于交易,有疑惑想,犯舍堕。
  6. 对于交易,有非交易想,犯舍堕。
  7. 对于非交易行为,有交易想,犯轻违罪。
  8. 对于非交易行为,有疑惑想,犯轻违罪。
  9. 对于非交易行为,有非交易想,不犯。

询问价格;告诉净人(帮忙处理事务的在家众);说“我们有这个东西,我们需要某个东西”,不犯。精神失常者、初犯者,不犯。[597]

蚕丝纯黑与二分,六年卧具及坐具; 携带羊毛有二限,接受金钱与交易, 以及种种物品交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