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 单堕十一:损坏植物学处 (Bhūtagāmasikkhāpada)
Section titled “1 单堕十一:损坏植物学处 (Bhūtagāmasikkhāpada)”1.1 缘起:伤害树神
Section titled “1.1 缘起:伤害树神”我是这样听闻的:有一段时间,世尊住在阿罗毗的阿伽罗婆塔庙。那时,阿罗毗的比丘们正在进行新的工程,他们自己砍伐树木,也叫别人砍伐。[89]
当时,有一位阿罗毗的比丘正在砍一棵树。住在那棵树上的天女对那位比丘说:“大德,请不要为了建造自己的住所而砍掉我的住所。”
那位比丘不听劝告,还是砍了下去,结果伤到了那位天女的孩子的胳膊。这时,那位天女心想:“我应该就在这里夺走这个比丘的性命。”但她转念又想:“我如果在这里杀死这位比丘,那是不对的。我应该把这件事告诉世尊。”
于是,那位天女前往世尊的住处,向世尊报告了这件事。
世尊说:“善哉,善哉,天女!你没有杀死那位比丘,做得很好。天女,如果你今天杀死了那位比丘,你将会招来很多恶报。去吧,天女,在某个地方有一棵空着的树,你可以到那里去住。”
当时,人们讥讽、批评、议论说:“为什么释迦族的沙门们要砍伐树木,还叫人砍伐呢?他们伤害了只有单一官能的生命!”
比丘们听到了人们的讥讽、批评和议论。那些少欲知足的比丘们也批评说:“为什么阿罗毗的比丘们要砍伐树木,还叫人砍伐呢?”……他们将此事禀告世尊。
世尊问:“比丘们,你们真的砍伐树木,也叫人砍伐吗?”
他们回答:“是的,世尊。”
佛陀世尊呵责他们说:“……愚人!你们怎么能砍伐树木,还叫人砍伐呢?愚人!人们认为树木是有生命的。愚人!这样做,不能使没有信心的人生起信心……比丘们,你们应当这样诵持这条学处:
1.2 学处制订
Section titled “1.2 学处制订”‘砍伐植物,犯单堕。’[90]
1.3 词语解释
Section titled “1.3 词语解释”所谓的植物,有五类种子:根种、茎种、节种、枝种和种子种,共五种。[91]
- 根种:指姜黄、生姜、菖蒲、白菖、atisā、黑藜芦、香根草、香附子等,以及其他所有通过根来繁殖、生长的植物,称为根种。
- 茎种:指菩提树、榕树、糙叶榕、优昙华、kacchaka树、木橘树等,以及其他所有通过树干或茎来繁殖、生长的植物,称为茎种。
- 节种:指甘蔗、竹子、芦苇等,以及其他所有通过节来繁殖、生长的植物,称为节种。
- 枝种:指罗勒、phaṇijjaka、香草等,以及其他所有通过枝条扦插来繁殖、生长的植物,称为枝种。
- 种子种:指谷物、豆类等,以及其他所有通过种子来繁殖、生长的植物,称为种子种。
1.4 罪行分析
Section titled “1.4 罪行分析”- 对于种子(或可繁殖的植物部分),明知它是种子,蓄意砍伐、叫人砍伐、破坏、叫人破坏、烹煮或叫人烹煮,犯单堕。[92]
- 对于种子,但不确定它是否能繁殖,而进行上述行为,犯轻违罪。
- 对于种子,但认为它不能繁殖,而进行上述行为,不犯戒。
- 对于非种子(不能繁殖的植物部分),但误认为是种子,犯轻违罪。
- 对于非种子,但不确定它是否能繁殖,犯轻违罪。
- 对于非种子,也知道它不能繁殖,不犯戒。
1.5 无犯情况
Section titled “1.5 无犯情况”以下情况不犯戒:说“了解一下这个”、“给我这个”、“拿这个来”、“需要这个”、“把这个做成净物(kappiya)”;非故意;无意中;不知情;心智疯狂者;初犯者(佛陀尚未制定此戒律时的行为)。[93]
2 单堕十二:言语支吾学处 (Aññavādakasikkhāpada)
Section titled “2 单堕十二:言语支吾学处 (Aññavādakasikkhāpada)”2.1 缘起:阐陀的遁词
Section titled “2.1 缘起:阐陀的遁词”我是这样听闻的:有一段时间,世尊住在拘舍弥的瞿师罗园。那时,尊者阐陀做出了不如法的行为,在僧团中被质问其罪行时,他却用言语支吾、东拉西扯地回避问题,说:“谁犯戒了?犯了什么戒?在哪儿犯的?怎么犯的?你们在说谁?你们在说什么?”[94]
那些少欲知足的比丘们批评说:“为什么尊者阐陀在僧团中被质问罪行时,要这样言语支吾、东拉西扯呢?”……他们将此事禀告世尊。
世尊问:“阐陀,你真的在僧团中被质问罪行时,言语支吾、东拉西扯吗?”
他回答:“是的,世尊。”
佛陀世尊呵责他说:“……愚人!你怎么能在僧团中被质问罪行时,言语支吾、东拉西扯呢?……愚人!这样做,不能使没有信心的人生起信心……”呵责之后,世尊向比丘们开示了正法,然后说:“比丘们,僧团应对阐陀比丘作出‘言语支吾’的处分。应当这样做:由一位干练、能干的比丘向僧团动议宣告:
2.2 僧团决议程序
Section titled “2.2 僧团决议程序”‘大德们,请僧团听我说。这位阐陀比丘在僧团中被质问罪行时,言语支吾、东拉西扯。如果僧团觉得时机合适,可以对阐陀比丘作出“言语支吾”的处分。这是动议宣告。[95]
大德们,请僧团听我说。这位阐陀比丘在僧团中被质问罪行时,言语支吾、东拉西扯。僧团现对阐陀比丘作出“言语支吾”的处分。同意对阐陀比丘作出“言语支吾”处分的尊者请默然;不同意的尊者请说。
僧团已对阐陀比丘作出“言语支吾”的处分。僧团已同意,因此默然。我这样理解。’”
之后,世尊又从多方面呵责了尊者阐陀难以教导的品性……然后说:“比丘们,你们应当这样诵持这条学处:
‘言语支吾者,犯单堕。’”
就这样,世尊为比丘们制定了这条学处。
2.3 再次犯错与学处补充
Section titled “2.3 再次犯错与学处补充”那时,尊者阐陀在僧团中再次被质问罪行时,心想:“如果我言语支吾,就会犯罪。”于是他保持沉默,以此来恼乱僧团。[96]
那些少欲知足的比丘们批评说:“为什么尊者阐陀在僧团中被质问罪行时,要用沉默来恼乱僧团呢?”……他们将此事禀告世尊。
世尊问:“阐陀,你真的在僧团中被质问罪行时,用沉默来恼乱僧团吗?”
他回答:“是的,世尊。”
佛陀世尊呵责他说:“……愚人!你怎么能在僧团中被质问罪行时,用沉默来恼乱僧团呢?……这样做,不能使没有信心的人生起信心……”呵责之后,世尊向比丘们开示了正法,然后说:“比丘们,僧团应对阐陀比丘作出‘恼乱僧团’的处分。应当这样做:……”[97]
(僧团决议程序同上,只是将“言语支吾”改为“用沉默来恼乱僧团”。)
之后,世尊又从多方面呵责了尊者阐陀难以教导的品性……然后说:“比丘们,你们应当这样修订并诵持这条学处:
2.4 学处制订
Section titled “2.4 学处制订”[98]
‘言语支吾或恼乱僧团者,犯单堕。’
2.5 词语解释
Section titled “2.5 词语解释”- 言语支吾 (Aññavādaka):指在僧团中,就某件事或某项罪行被质问时,不想说明、不想承认,而用别的话来回避,说:“谁犯戒了?犯了什么戒?在哪儿犯的?怎么犯的?你们在说谁?你们在说什么?”[99]
- 恼乱 (Vihesaka):指在僧团中,就某件事或某项罪行被质问时,不想说明、不想承认,而用默然不语的方式来困扰、为难僧团。
2.6 罪行分析
Section titled “2.6 罪行分析”- 在僧团尚未作出“言语支吾”的处分前,若言语支吾,犯轻违罪。在僧团尚未作出“恼乱僧团”的处分前,若默然恼乱僧团,犯轻违罪。[100]
- 在僧团已作出“言语支吾”的处分后,若仍言语支吾,犯单堕。在僧团已作出“恼乱僧团”的处分后,若仍默然恼乱僧团,犯单堕。
- 在如法的僧团决议程序中,知道是如法决议,而言语支吾或恼乱僧团,犯单堕。[101]
- 在如法的僧团决议程序中,不确定是否如法,而言语支吾或恼乱僧团,犯单堕。
- 在如法的僧团决议程序中,误认为不如法,而言语支吾或恼乱僧团,犯单堕。
- 在不如法的僧团决议程序中,误认为是如法,犯轻违罪。
- 在不如法的僧团决议程序中,不确定是否如法,犯轻违罪。
- 在不如法的僧团决议程序中,也知道是不如法,犯轻违罪。
2.7 无犯情况
Section titled “2.7 无犯情况”以下情况不犯戒:为了解情况而提问;因病不能言语;为了避免僧团发生争执、冲突、分裂而不说;为了避免僧团以不如法、不完整或对不合格者进行僧团决议而不说;心智疯狂者;初犯者。[102]
3 单堕十三:背后讥嫌学处 (Ujjhāpanakasikkhāpada)
Section titled “3 单堕十三:背后讥嫌学处 (Ujjhāpanakasikkhāpada)”3.1 缘起:讥嫌僧职比丘
Section titled “3.1 缘起:讥嫌僧职比丘”我是这样听闻的:有一段时间,世尊住在王舍城的竹林精舍。那时,尊者沓婆摩罗子负责为僧团分配房舍和食物。[103]
当时,Mettiya与Bhūmajaka比丘刚出家不久,福德尚浅,因此他们分到的总是僧团里较差的房舍和食物。于是他们讥嫌尊者沓婆摩罗子说:“沓婆摩罗子是根据自己的喜好来分配房舍和食物的!”
那些少欲知足的比丘们批评说:“为什么Mettiya与Bhūmajaka比丘要讥嫌尊者沓婆摩罗子呢?”……他们将此事禀告世尊。
世尊问:“比丘们,你们真的讥嫌尊者沓婆摩罗子吗?”
他们回答:“是的,世尊。”
佛陀世尊呵责他们说:“……愚人!你们怎么能讥嫌尊者沓婆摩罗子呢?……这样做,不能使没有信心的人生起信心……”然后说:“比丘们,你们应当这样诵持这条学处:
‘讥嫌者,犯单堕。’”
就这样,世尊为比丘们制定了这条学处。
3.2 再次犯错与学处补充
Section titled “3.2 再次犯错与学处补充”那时,Mettiya与Bhūmajaka比丘因为世尊禁止了讥嫌,就想:“要让别的比丘也听到这件事。”于是在其他比丘附近毁骂尊者沓婆摩罗子说:“沓婆摩罗子是根据自己的喜好来分配房舍和食物的!”[104]
那些少欲知足的比丘们……批评并报告了世尊。世尊呵责后,修订了学处:
3.3 学处制订
Section titled “3.3 学处制订”[105]
‘讥嫌或毁骂者,犯单堕。’
3.4 罪行分析
Section titled “3.4 罪行分析”- 讥嫌或毁骂 (Ujjhāpanake khiyyanake):针对由僧团正式任命负责分配房舍、食物、粥、水果、硬食或零碎物品的已受具足戒的比丘,如果有人为了让他人贬损、名誉受损或难堪,而对他进行讥嫌或毁骂,犯单堕。[106]
- 对于僧团的如法任命,知道是如法,而讥嫌或毁骂,犯单堕。
- 对于僧团的如法任命,不确定是否如法,而讥嫌或毁骂,犯单堕。
- 对于僧团的如法任命,误认为不如法,而讥嫌或毁骂,犯单堕。
- 讥嫌或毁骂未受具足戒者,犯轻违罪。
- 讥嫌或毁骂未经僧团正式任命的已受具足戒或未受具足戒者,犯轻违罪。
- 对于僧团的不如法任命,误认为是如法,犯轻违罪。
- 对于僧团的不如法任命,不确定是否如法,犯轻违罪。
- 对于僧团的不如法任命,也知道是不如法,犯轻违罪。
3.5 无犯情况
Section titled “3.5 无犯情况”以下情况不犯戒:讥嫌或毁骂那些确实因为贪欲、嗔恚、愚痴或恐惧而行事不公的人;心智疯狂者;初犯者。[107]
4 单堕十四:露地敷设卧具学处 (Paṭhamasenāsanasikkhāpada)
Section titled “4 单堕十四:露地敷设卧具学处 (Paṭhamasenāsanasikkhāpada)”4.1 缘起:卧具被雨淋湿
Section titled “4.1 缘起:卧具被雨淋湿”我是这样听闻的:有一段时间,世尊住在舍卫城的祇树给孤独园。那时,在冬天,比丘们把卧具铺在露天处晒太阳。到了吃饭时间,他们离开时既没有自己收起来,也没有叫人帮忙收,更没有托付给任何人,就直接走了。结果,卧具被雨淋湿了。[108]
那些少欲知足的比丘们批评说:“为什么这些比丘把卧具铺在露天,离开时却不收、不叫人收、也不托付给别人,导致卧具被雨淋湿呢?”他们将此事禀告世尊……世尊呵责后,说:“比丘们,你们应当这样诵持这条学处:
4.2 学处制订
Section titled “4.2 学处制订”[109]
‘若有比丘,将属于僧团的床、座、床垫或坐垫,在露天处铺设或让人铺设后,离开时既不自己收回,也不叫人收回,或不告知他人就离开,犯单堕。’
就这样,世尊为比丘们制定了这条学处。
4.3 补充规定
Section titled “4.3 补充规定”那时,比丘们在露天处安住,一到吃饭时间就急忙把卧具收起来。世尊看到后,以此因缘向比丘们说法,并允许道:“比丘们,我允许你们,在八个月的非雨季,可以在帐篷下或树下那些没有乌鸦或老鹰排泄物的地方放置卧具。”[110]
4.4 词语解释
Section titled “4.4 词语解释”- 僧团的 (Saṅghikaṃ):指已布施给僧团、为僧团所有的物品。[111]
- 床 (Mañca):有四种:masāraka, bundikābaddha, kuḷīrapādaka, āhaccapādaka。
- 座 (Pīṭha):有四种:masāraka, bundikābaddha, kuḷīrapādaka, āhaccapādaka。
- 床垫 (Bhisi):有五种:羊毛垫、棉布垫、树皮纤维垫、草垫、树叶垫。
- 坐垫 (Koccha):由香蒲、香根草、芒草或灯心草等编织而成,内有填充物。
- 铺设 (Santharitvā):自己铺设。
- 让人铺设 (Santharāpetvā):让别人铺设。如果让未受具足戒者铺设,(若不收)责任在自己;如果让已受具足戒者铺设,责任在铺设者。
- 不告知他人就离开 (Anāpucchaṃ vā gaccheyya):没有告知比丘、沙弥或寺院的净人,离开的距离超过一个中等力气的人扔石头的距离,犯单堕。
4.5 罪行分析
Section titled “4.5 罪行分析”- 对于僧团的物品,知道是僧团物,在露天铺设后,离开时不收、不叫人收、也不告知,犯单堕。[112]
- 对于僧团的物品,不确定是否为僧团物,……犯单堕。
- 对于僧团的物品,误认为是私人物品,……犯单堕。
- 将地席、床单、地毯、坐垫、皮块、脚垫或木凳等在露天铺设后,离开时不处理,犯轻违罪。
- 对于私人物品,误认为是僧团物,犯轻违罪。
- 对于私人物品,不确定是否为僧团物,犯轻违罪。
- 对于他人的私人物品,犯轻违罪。对于自己的私人物品,不犯戒。
4.6 无犯情况
Section titled “4.6 无犯情况”以下情况不犯戒:收好后离开;叫人收好后离开;已告知他人后离开;正在晾晒时离开;物品被某人看管着;遇到紧急危难时;心智疯狂者;初犯者。[113]
5 单堕十五:精舍内敷设卧具学处 (Dutiyasenāsanasikkhāpada)
Section titled “5 单堕十五:精舍内敷设卧具学处 (Dutiyasenāsanasikkhāpada)”5.1 缘起:卧具被白蚁蛀蚀
Section titled “5.1 缘起:卧具被白蚁蛀蚀”我是这样听闻的:有一段时间,世尊住在舍卫城的祇树给孤独园。那时,十七群比丘是同伴,他们总是一起住,一起离开。有一次,他们在某个属于僧团的精舍里铺设了卧具,离开时既没有自己收起来,也没有叫人收,更没有托付给任何人就走了。结果,卧具被白蚁蛀蚀了。[114]
那些少欲知足的比丘们批评说:“为什么十七群比丘在僧团的精舍里铺了卧具,离开时却不收、不叫人收、也不托付给别人,导致卧具被白蚁蛀蚀呢?”他们将此事禀告世尊……世尊呵责后,说:“比丘们,你们应当这样诵持这条学处:
5.2 学处制订
Section titled “5.2 学处制订”[115]
‘若有比丘,在属于僧团的精舍里,铺设或让人铺设卧具后,离开时既不自己收回,也不叫人收回,或不告知他人就离开,犯单堕。’
5.3 词语解释
Section titled “5.3 词语解释”- 属于僧团的精舍 (Saṅghiko vihāro):指已布施给僧团、为僧团所有的精舍。[116]
- 卧具 (Seyyaṃ):指床垫、地席、床单、地毯、坐垫、皮块、坐具(nisīdana)、毡垫、草席、叶席。
- 不告知他人就离开 (Anāpucchaṃ vā gaccheyya):没有告知比丘、沙弥或寺院的净人。对于有围墙的寺院,走出围墙范围,犯单堕。对于没有围墙的寺院,离开的距离超过扔石头的距离,犯单堕。
5.4 罪行分析
Section titled “5.4 罪行分析”- 对于僧团的精舍,知道是僧团物,铺设卧具后离开时不处理,犯单堕。[116]
- 对于僧团的精舍,不确定是否为僧团物,……犯单堕。
- 对于僧团的精舍,误认为是私人物品,……犯单堕。
- 在精舍的近处、会堂、帐篷下或树下铺设卧具后离开时不处理,犯轻违罪。[117]
- 将床或座在精舍或其近处、会堂、帐篷下或树下放置后离开时不处理,犯轻违罪。
- 对于私人物品,误认为是僧团物,犯轻违罪。
- 对于私人物品,不确定是否为僧团物,犯轻违罪。
- 对于他人的私人物品,犯轻违罪。对于自己的私人物品,不犯戒。
5.5 无犯情况
Section titled “5.5 无犯情况”以下情况不犯戒:收好后离开;叫人收好后离开;已告知他人后离开;物品被某人看管着;打算很快回来,在半路停下后告知他人;遇到紧急危难时;心智疯狂者;初犯者。[118]
6 单堕十六:故意挤占卧铺学处 (Anupakhajjasikkhāpada)
Section titled “6 单堕十六:故意挤占卧铺学处 (Anupakhajjasikkhāpada)”6.1 缘起:六群比丘的伎俩
Section titled “6.1 缘起:六群比丘的伎俩”我是这样听闻的:有一段时间,世尊住在舍卫城的祇树给孤独园。那时,六群比丘为了抢占好的床位而阻碍长老比丘,结果被长老比丘们赶走了。[119]
于是,六群比丘心想:“我们用什么办法才能在这里度过雨安居呢?”之后,六群比丘就故意挤进长老比丘们住的地方铺设床座,心里想着:“谁觉得拥挤,谁就会自己离开!”
那些少欲知足的比丘们批评说:“为什么六群比丘要故意挤到长老比丘们那里去铺设床座呢?”他们将此事禀告世尊……世尊呵责后,说:“比丘们,你们应当这样诵持这条学处:
6.2 学处制订
Section titled “6.2 学处制订”‘若有比丘,在属于僧团的精舍里,明知某比丘已先入住,却故意挤到他旁边铺设卧具,心里想着:“谁觉得拥挤谁就自己离开吧”,除了这个目的外没有别的原因,犯单堕。’[120]
6.3 词语解释
Section titled “6.3 词语解释”- 明知 (Jānaṃ):知道对方是长老,或是病人,或是(此卧具)由僧团分配的。[121]
- 挤到旁边 (Anupakhajja):侵入、挤进去。
- 铺设卧具 (Seyyaṃ kappeyya):在他人床座的出入通道附近铺设自己的卧具,犯轻违罪。若在上面坐下或躺下,犯单堕。
- 除了这个目的外没有别的原因 (Etadeva paccayaṃ karitvā anaññaṃ):没有其他任何正当理由,纯粹是为了挤走他人而铺设卧具。
6.4 罪行分析
Section titled “6.4 罪行分析”- 在僧团的精舍,知道是僧团物,故意挤入并铺设卧具,犯单堕。[122]
- 在僧团的精舍,不确定是否为僧团物,……犯单堕。
- 在僧团的精舍,误认为是私人物品,……犯单堕。
- 在他人床座出入通道之外的地方铺设卧具,犯轻违罪;在上面坐卧,也犯轻违罪。
- 在精舍近处、会堂、帐篷下、树下或露天处,(以同样意图)铺设或让人铺设卧具,犯轻违罪;在上面坐卧,也犯轻违罪。
- 对于私人物品,……(罪责同前几条)。
6.5 无犯情况
Section titled “6.5 无犯情况”以下情况不犯戒:因生病而进入;因天气太冷或太热而进入;遇到紧急危难时;心智疯狂者;初犯者。[123]
7 单堕十七:强行驱赶比丘学处 (Nikkaḍḍhanasikkhāpada)
Section titled “7 单堕十七:强行驱赶比丘学处 (Nikkaḍḍhanasikkhāpada)”7.1 缘起:强占精舍
Section titled “7.1 缘起:强占精舍”我是这样听闻的:有一段时间,世尊住在舍卫城的祇树给孤独园。那时,十七群比丘正在修缮一个边地的大精舍,准备在那里度过雨安居。六群比丘看到了,便商议说:“贤友们,这十七群比丘在修精舍,我们去把他们赶走吧!”其中一些人说:“贤友们,先等等,等他们修好了我们再去赶。”[124]
等到精舍修好后,六群比丘对十七群比丘说:“贤友们,起来,这个精舍现在归我们了!”
十七群比丘说:“贤友们,你们为什么不早说呢?那样我们就可以去修别的精舍了。”
六群比丘说:“贤友们,这难道不是僧团的精舍吗?”
“是的,贤友们,是僧团的精舍。”
“那就起来吧,贤友们,这个精舍归我们了!”
十七群比丘说:“贤友们,这个精舍很大,你们也可以住,我们也可以住啊。”
六群比丘却愤怒不满地说:“起来!这个精舍归我们了!”然后抓住他们的脖子,强行将他们拖了出去。被拖出去的比丘们都哭了起来。
别的比丘问:“贤友们,你们为什么哭啊?”
他们回答:“贤友们,那些六群比丘愤怒不满地把我们从僧团的精舍里拖了出来!”
那些少欲知足的比丘们批评说:“为什么六群比丘要愤怒不满地把比丘从僧团的精舍里拖出来呢?”他们将此事禀告世尊……世尊呵责后,说:“比丘们,你们应当这样诵持这条学处:
7.2 学处制订
Section titled “7.2 学处制订”‘若有比丘,心怀愤怒不满,将另一位比丘从属于僧团的精舍中拖出去,或叫人拖出去,犯单堕。’[125]
7.3 词语解释
Section titled “7.3 词语解释”- 愤怒不满 (Kupito anattamano):内心激愤、不悦、充满敌意。[126]
- 拖出去 (Nikkaḍḍheyya):从房间内抓住拖到门口,犯单堕。从门口抓住拖到外面,犯单堕。一次行为拖过好几道门,也只犯一次单堕。
- 叫人拖出去 (Nikkaḍḍhāpeyya):命令他人去拖。一次命令,即使对方拖过了好几道门,也只犯一次单堕。
7.4 罪行分析
Section titled “7.4 罪行分析”- 在僧团的精舍,知道是僧团物,愤怒不满地拖人或叫人拖人,犯单堕。[127]
- 在僧团的精舍,不确定……犯单堕。
- 在僧团的精舍,误认为私人物品……犯单堕。
- 拖出或叫人拖出对方的个人物品,犯轻违罪。
- 从精舍近处、会堂、帐篷下、树下或露天处拖人或叫人拖人,犯轻违罪。
- 拖出或叫人拖出对方在上述地点的个人物品,犯轻违罪。
- 将未受具足戒者从上述任何地方拖出或叫人拖出,犯轻违罪。
- 拖出或叫人拖出他们的个人物品,犯轻违罪。
- 对于私人物品……(罪责同前几条)。
7.5 无犯情况
Section titled “7.5 无犯情况”以下情况不犯戒:拖出或叫人拖出无惭无愧(不守戒律)的人;拖出他们的物品;拖出心智疯狂者;拖出他们的物品;拖出好争吵、制造冲突、引发争论、言语粗俗、在僧团中制造事端的人;拖出他们的物品;拖出行为不当的弟子或共住者;拖出他们的物品;心智疯狂者;初犯者。[128]
8 单堕十八:楼上坐卧脱脚床学处 (Vehāsakuṭisikkhāpada)
Section titled “8 单堕十八:楼上坐卧脱脚床学处 (Vehāsakuṭisikkhāpada)”8.1 缘起:床脚穿破楼板
Section titled “8.1 缘起:床脚穿破楼板”我是这样听闻的:有一段时间,世尊住在舍卫城的祇树给孤独园。那时,有两位比丘住在属于僧团的一座楼阁里,一个住楼上,一个住楼下。楼上的比丘猛地坐在一张床脚没有固定的床上,床脚穿破了楼板,掉下来砸到了楼下比丘的头上。楼下的比丘大叫起来。[129]
其他比丘闻声赶来,问他:“贤友,你为什么大叫?”那位比丘便将事情经过告诉了大家。
那些少欲知足的比丘们批评说:“为什么有比丘在僧团精舍的楼上,猛地坐在床脚没有固定的床上呢?”他们将此事禀告世尊……世尊呵责后,说:“比丘们,你们应当这样诵持这条学处:
8.2 学处制订
Section titled “8.2 学处制订”‘若有比丘,在属于僧团的精舍的楼上房间里,在腿脚未固定的床或座上坐或卧,犯单堕。’[130]
8.3 词语解释
Section titled “8.3 词语解释”- 楼上房间 (Vehāsakuṭi):指天花板的高度超过一个中等身材的人、头不会碰到的房间。[131]
- 腿脚未固定 (Āhaccapādaka):指床脚或座脚只是插进去,没有固定牢固。
- 坐 (Abhinisīdeyya):在上面坐下,犯单堕。
- 卧 (Abhinipajjeyya):在上面躺下,犯单堕。
8.4 罪行分析
Section titled “8.4 罪行分析”- 在僧团的精舍,知道是僧团物,在楼上房间的脱脚床或座上坐卧,犯单堕。[132]
- 在僧团的精舍,不确定……犯单堕。
- 在僧团的精舍,误认为私人物品……犯单堕。
- 对于私人物品……(罪责同前几条)。
8.5 无犯情况
Section titled “8.5 无犯情况”以下情况不犯戒:不在楼上房间;在天花板很低、头会碰到的房间;楼下没有被使用;楼板是厚实的木板铺成;床脚或座脚有销钉固定;站在上面取东西或倚靠;心智疯狂者;初犯者。[133]
9 单堕十九:过度修造大精舍学处 (Mahallakavihārasikkhāpada)
Section titled “9 单堕十九:过度修造大精舍学处 (Mahallakavihārasikkhāpada)”9.1 缘起:阐陀的精舍倒塌
Section titled “9.1 缘起:阐陀的精舍倒塌”我是这样听闻的:有一段时间,世尊住在拘舍弥的瞿师罗园。那时,尊者阐陀的一位大臣施主正在为他建造一座精舍。然而,尊者阐陀在精舍建成后,又让人反复地加盖屋顶、反复地涂抹墙壁。由于负重过大,精舍倒塌了。尊者阐陀为了收集草木材料,还踩坏了一位婆罗门的麦田。[134]
那位婆罗门讥讽、批评说:“为什么这些大德们要踩坏我的麦田呢?”比丘们听到了婆罗门的批评。
那些少欲知足的比丘们也批评说:“为什么尊者阐陀要把已经建成的精舍反复加盖涂抹,导致它因负重过大而倒塌呢?”他们将此事禀告世尊……世尊呵责后,说:“比丘们,你们应当这样诵持这条学处:
9.2 学处制订
Section titled “9.2 学处制订”‘比丘在督造大精舍时,在没有农作物的地面上站立,其监督范围应限于门框、门楣、窗框的安放,以及最多两到三层的屋顶覆盖。如果他站立在没有农作物的地面上,却监督超过了这个限度,犯单堕。’[135]
9.3 词语解释
Section titled “9.3 词语解释”- 大精舍 (Mahallako vihāro):指有施主的精舍。[136]
- 督造 (Kārayamānena):自己做或叫人做。
- 门框 (Dvārakosā):指门柱周围的区域。
- 门楣安放 (Aggaḷaṭṭhapanāya):指门的安装。
- 窗框装修 (Ālokasandhiparikammāya):指窗户的装修,如涂成白色、黑色、赭色,或绘制花鬘、藤蔓、鳄鱼牙饰、格状图案等。
- 最多两到三层的屋顶覆盖 (Dvatticchadanassa pariyāyaṃ):如果监督竖向铺瓦,可以监督两排,命令铺第三排后就必须离开。如果监督横向铺瓦,可以监督两层,命令铺第三层后就必须离开。监督时必须站在没有农作物(如谷物、豆类)的地方,否则犯轻违罪。
- 超过限度 (Tato ce uttari):用瓦片覆盖屋顶时,每多监督一块瓦,犯一次单堕。用石板覆盖时,每多监督一块石板,犯一次单堕。用灰泥涂抹时,每多监督一团灰泥,犯一次单堕。用草覆盖时,每多监督一捆草,犯一次单堕。用树叶覆盖时,每多监督一片树叶,犯一次单堕。[137]
9.4 罪行分析
Section titled “9.4 罪行分析”- 对于超过两到三层的部分,明知超过而监督,犯单堕。
- 对于超过两到三层的部分,不确定是否超过而监督,犯单堕。
- 对于超过两到三层的部分,误认为没有超过而监督,犯单堕。
- 对于未超过两到三层的部分,误认为超过,犯轻违罪。
- 对于未超过两到三层的部分,不确定是否超过,犯轻违罪。
- 对于未超过两到三层的部分,也知道未超过,不犯戒。
9.5 无犯情况
Section titled “9.5 无犯情况”以下情况不犯戒:监督两到三层或以下;修建的是山洞、石窟、草屋;为他人而作;用自己的钱财而作;除了为自己建住所外,为公共用途而建;心智疯狂者;初犯者。[138]
10 单堕二十:使用有虫水学处 (Sappāṇakasikkhāpada)
Section titled “10 单堕二十:使用有虫水学处 (Sappāṇakasikkhāpada)”10.1 缘起:用有虫水和泥
Section titled “10.1 缘起:用有虫水和泥”我是这样听闻的:有一段时间,世尊住在阿罗毗的阿伽罗婆塔庙。那时,阿罗毗的比丘们在进行新的工程时,明知水里有生物,却将这些水浇在草上或泥土上,或者叫别人去浇。[139]
那些少欲知足的比丘们批评说:“为什么阿罗毗的比丘们明知水里有生物,还要将水浇在草上或泥土上,或者叫别人去浇呢?”他们将此事禀告世尊……世尊呵责后,说:“比丘们,你们应当这样诵持这条学处:
10.2 学处制订
Section titled “10.2 学处制订”‘若有比丘,明知水中有生物,却将此水浇在草上或泥土上,或叫人去浇,犯单堕。’[140]
10.3 词语解释
Section titled “10.3 词语解释”- 明知 (Jānaṃ):自己知道,或别人告诉他。[141]
- 浇 (Siñceyya):自己浇,犯单堕。
- 叫人去浇 (Siñcāpeyya):命令他人去浇。一次命令,即使对方浇了很多次,也只犯一次单堕。
10.4 罪行分析
Section titled “10.4 罪行分析”- 对于有生物的水,知道有生物,而浇在草或泥土上,或叫人浇,犯单堕。[142]
- 对于有生物的水,不确定是否有生物,而浇或叫人浇,犯轻违罪。
- 对于有生物的水,误认为没有生物,而浇或叫人浇,不犯戒。
- 对于没有生物的水,误认为有生物,犯轻违罪。
- 对于没有生物的水,不确定是否有生物,犯轻违罪。
- 对于没有生物的水,也知道没有生物,不犯戒。
10.5 无犯情况
Section titled “10.5 无犯情况”以下情况不犯戒:非故意;无意中;不知情;心智疯狂者;初犯者。[143]
11 本品摄颂
Section titled “11 本品摄颂”植物与言语支吾,讥嫌;
离开有两条;
先来者与拖出,脱脚床;
门与有虫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