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 单堕五十一:饮酒学处 (Surāpānasikkhāpada)
Section titled “1 单堕五十一:饮酒学处 (Surāpānasikkhāpada)”1.1 缘起:娑伽陀降龙与饮酒失态
Section titled “1.1 缘起:娑伽陀降龙与饮酒失态”当时,佛陀世尊在支提国境内游行,前往跋陀越邑。牧牛人、牧羊人、农夫和行旅者远远看到世尊前来,便对世尊说:“大德,请世尊不要前往安巴提达。大德,在安巴提达的编发梵志修行处,住着一条具有神通、毒性剧烈的龙,请不要让它伤害了世尊。”佛陀听后默然不语。他们第二次……乃至第三次这样劝告世尊,佛陀依然默然不语。[326]
于是,世尊次第游行,最终抵达了跋陀越邑,并安住下来。当时,尊者娑伽陀前往安巴提达那位编发梵志的修行处。抵达后,他进入火堂,铺好草座,结跏趺坐,身姿端正,将正念安立于面前。那条龙看到尊者娑伽陀进来,心生不悦,便喷出烟雾。尊者娑伽陀也放出烟雾。随后,那条龙无法抑制愤怒,喷出火焰。尊者娑伽陀也进入火界三摩地,放出火焰。最终,尊者娑伽陀用自己的火焰降伏了那条龙的火焰,然后返回了跋陀越邑。此后,世尊在跋陀越邑随缘安住了一段时间,便向憍赏弥游行而去。憍赏弥的优婆塞们听说了尊者娑伽陀与安巴提达的龙战斗的事迹。
世尊次第游行,抵达了憍赏弥。憍赏弥的优婆塞们前来迎接世尊后,又去拜见尊者娑伽陀。他们问候尊者后,站在一旁问道:“大德,各位尊者有什么喜爱而又稀有的东西吗?我们想为您们准备。”这时,六群比丘对优婆塞们说:“贤友们,有一种名为‘伽普提伽’的清酒,是比丘们喜爱而又难得的东西,你们可以准备这个。”
于是,憍赏弥的优婆塞们家家户户都准备了“伽普提伽”清酒。当他们看到尊者娑伽陀进城托钵时,便对他说:“大德,尊者娑伽陀,请喝‘伽普提伽’清酒!请喝‘伽普提伽’清酒!”于是,尊者娑伽陀在每一家都喝了这种清酒,当他出城时,在城门口醉倒了。
当时,世尊正与众多比丘一同出城,看到了尊者娑伽陀倒在城门口。世尊对比丘们说:“比丘们,去扶起娑伽陀。”“是的,世尊。”比丘们应诺后,将尊者娑伽陀抬回僧园,让他头朝世尊的方向躺下。然而,尊者娑伽陀却翻了个身,脚朝着世尊躺下。这时,世尊问比丘们:“比丘们,以前娑伽陀对如来是否恭敬顺从?”“是的,世尊。”“比丘们,那现在娑伽陀还对如来恭敬顺从吗?”“不,世尊。”“比丘们,娑伽陀不是曾与安巴提达的龙战斗过吗?”“是的,世尊。”“比丘们,那现在娑伽陀还能与一条水蛇战斗吗?”“不,世尊。”“比丘们,任何饮用后会失去意识的东西,是应该喝的吗?”“不,世尊。”
“比丘们,娑伽陀的行为是不相应的、不随顺的、不合威仪的、非沙门所为、非清净行、不应做的。比丘们,娑伽陀为何要饮酒呢?比丘们,这无益于让未生信者生信……比丘们,你们应当这样诵持此学处:
1.2 学处制订
Section titled “1.2 学处制订”“饮用由谷物发酵的酒(须罗)或由花果、糖蜜酿造的酒(美拉耶),犯单堕。”[327]
1.3 学处详解
Section titled “1.3 学处详解”酒的定义[328]
- 须罗 (Surā):指用米粉、米糕、米饭、酵母等混合发酵物制成的酒。
- 美拉耶 (Meraya):指用花、水果、蜂蜜、甘蔗等混合物酿造的酒。
犯戒行为 只要喝下哪怕是草叶尖端那么一滴的量,就犯单堕。
关于心想(认知)
- 认为是酒而饮用,犯单堕。
- 对是否是酒感到疑惑而饮用,犯单堕。
- 认为不是酒(但实际上是酒)而饮用,犯单堕。
非主要过失(轻违罪)
- 认为是非酒物,但实际上是酒而饮用,犯轻违罪。
- 对非酒物疑惑是否是酒而饮用,犯轻违罪。
无犯情况[329]
- 饮用之物虽然颜色、气味、味道像酒,但实际上并非是酒。
- 在汤、肉、油等调味品中含有酒精。
- 饮用药用的庵摩罗果汁或药酒(阿利吒)。
- 精神错乱者、初犯者(佛陀尚未制定此戒律时的行为)。
2 单堕五十二:搔痒学处 (Aṅgulipatodakasikkhāpada)
Section titled “2 单堕五十二:搔痒学处 (Aṅgulipatodakasikkhāpada)”2.1 缘起:因戏笑致死
Section titled “2.1 缘起:因戏笑致死”当时,佛陀世尊住在舍卫城的祇树给孤独园。那时,六群比丘用指头搔十七群中一位比丘的痒,想让他发笑。那位比丘因笑得太厉害而窒息身亡。[P:330] 那些少欲的比丘们知道了,便批评、指责、散布说:“六群比丘怎么能用指头搔比丘的痒让他笑呢?”……(佛陀得知后问):“比丘们,你们真的用指头搔比丘的痒让他笑了吗?”“是的,世尊。” 佛陀世尊呵责道:“无知的人啊!你们怎么能用指头搔比丘的痒让他笑呢?无知的人啊!这无益于让未生信者生信……比丘们,你们应当这样诵持此学处:[331]
2.2 学处制订
Section titled “2.2 学处制订”“用指头搔痒,犯单堕。”
2.3 学处详解
Section titled “2.3 学处详解”- 定义:一位受具戒的比丘,怀着想让另一位受具戒的比丘发笑的意图,用身体触碰对方的身体,犯单堕。[332]
- 关于心想:
- 对受具戒者,有受具戒想而搔痒令笑,犯单堕。
- 对受具戒者,有疑惑想……犯单堕。
- 对受具戒者,有未受具戒想……犯单堕。
- 非主要过失(轻违罪):[333]
- 用身体触碰对方身上的衣物等,犯轻违罪。
- 用身上的物品触碰对方身体,犯轻违罪。
- 用身上的物品触碰对方身上的物品,犯轻违罪。
- 用投掷的物品触碰身体,犯轻违罪。
- 对未受具戒者,以令其发笑为目的进行身体接触,犯轻违罪。
- 无犯情况:没有令对方发笑的意图;因有要事而发生身体接触;精神错乱者;初犯者。[334]
3 单堕五十三:水中嬉戏学处 (Hasadhammasikkhāpada)
Section titled “3 单堕五十三:水中嬉戏学处 (Hasadhammasikkhāpada)”3.1 缘起:国王的善巧
Section titled “3.1 缘起:国王的善巧”当时,佛陀世尊住在舍卫城的祇树给孤独园。那时,十七群比丘在阿致罗筏底河中嬉戏玩水。恰巧,拘萨罗国波斯匿王和摩利迦王后正在高楼上。波斯匿王看见十七群比丘在河中嬉戏,便对摩利迦王后说:“摩利迦,看,那些你供养的阿罗汉们在水里玩耍呢!”王后回答:“大王,这想必是世尊还没有制定相关的学处,或者是那些比丘不知道有这条戒律。”[335]
这时,波斯匿王心想:“我用什么方法,既不用我亲自告诉世尊,又能让世尊知道这些比丘在水中嬉戏呢?”于是,波斯匿王派人叫来十七群比丘,送给他们一大块糖,说:“尊者们,请将这块糖供养给世尊。”
十七群比丘拿着糖块来到世尊处,说:“世尊,这是拘萨罗国波斯匿王供养给世尊的糖块。”佛陀问:“比丘们,国王在什么地方见到你们的?”他们回答:“世尊,在阿致罗筏底河中,我们正在玩水的时候。”
佛陀世尊呵责道:“无知的人啊!你们怎么能在水中嬉戏呢?无知的人啊!这无益于让未生信者生信……比丘们,你们应当这样诵持此学处:
3.2 学处制订
Section titled “3.2 学处制订”“在水中嬉戏,犯单堕。”[336]
3.3 学处详解
Section titled “3.3 学处详解”- 定义:怀着嬉戏的意图,在水深超过脚踝的地方潜水、浮水或游泳,犯单堕。[337]
- 关于心想:[338]
- 在水中嬉戏,有嬉戏想,犯单堕。
- 在水中嬉戏,有疑惑想……犯单堕。
- 在水中嬉戏,无嬉戏想(但行为是嬉戏)……犯单堕。
- 非主要过失(轻违罪):
- 在水深不及脚踝处嬉戏,犯轻违罪。
- 在船上嬉戏,犯轻违罪。
- 用手、脚、木棍或石子击打水面,犯轻违罪。
- 玩弄容器中的水、酸粥、牛奶、酸奶、染料、尿液或泥巴等,犯轻违罪。
- 无犯情况:没有嬉戏的意图;因有要事(如渡河)而入水,期间有沉浮或游泳;遇到危难时;精神错乱者;初犯者。[339]
4 单堕五十四:不敬学处 (Anādariyasikkhāpada)
Section titled “4 单堕五十四:不敬学处 (Anādariyasikkhāpada)”4.1 缘起:阐陀的轻侮
Section titled “4.1 缘起:阐陀的轻侮”当时,佛陀世尊住在憍赏弥的瞿师罗园。那时,尊者阐陀行为不端。其他比丘劝告他:“贤友阐陀,请不要这样做,这是不如法的。”他却以轻慢的态度回应。[P:340] 那些少欲的比丘们知道了,便批评、指责、散布说:“尊者阐陀怎么能这样轻慢无礼呢?”……(佛陀得知后问):“阐陀,你真的轻慢无礼吗?”“是的,世尊。” 佛陀世尊呵责道:“无知的人啊!你怎么能轻慢无礼呢?无知的人啊!这无益于让未生信者生信……比丘们,你们应当这样诵持此学处:
4.2 学处制订
Section titled “4.2 学处制订”“轻慢不敬,犯单堕。”[341]
4.3 学处详解
Section titled “4.3 学处详解”两种不敬 有两种不敬:对人的不敬和对法(学处)的不敬。[342]
- 对人的不敬:当一位受具戒者依据戒律对他进行劝告时,他心想:“这个人是被僧团处罚过的人、有罪过的人、被斥责过的人,他的话可以不听。”因此而表现出轻慢,犯单堕。
- 对法的不敬:当一位受具戒者依据戒律对他进行劝告时,他心想:“怎样才能让这条戒律消失、废除、不见呢?”或者因为不想学习此法而表现出轻慢,犯单堕。
关于心想及其他情况[343]
- 对受具戒者,有受具戒想而轻慢,犯单堕。有疑惑想或未受具戒想,也犯单堕。
- 若他人依据非戒律内容进行劝告时,心想:“这不利于俭省、头陀行、端正、恭敬、精进”而轻慢,犯轻违罪。
- 对未受具戒者(无论其言说是否依据戒律)的劝告,心想:“这不利于……”而轻慢,犯轻违罪。
无犯情况[P:344] 辩解说:“关于这个问题,我们老师的领会和请教是这样的。”;精神错乱者;初犯者。
5 单堕五十五:恐吓学处 (Bhiṃsāpanasikkhāpada)
Section titled “5 单堕五十五:恐吓学处 (Bhiṃsāpanasikkhāpada)”5.1 缘起:六群比丘的恶作剧
Section titled “5.1 缘起:六群比丘的恶作剧”当时,佛陀世尊住在舍卫城的祇树给孤独园。那时,六群比丘恐吓十七群比丘,十七群比丘被吓得哭了起来。其他比丘问:“贤友们,你们为什么哭啊?”他们回答:“贤友们,六群比丘恐吓我们。”[345]
那些少欲的比丘们知道了,便批评、指责、散布说:“六群比丘怎么能恐吓比丘呢?”……(佛陀得知后问):“比丘们,你们真的恐吓比丘了吗?”“是的,世尊。” 佛陀世尊呵责道:“无知的人啊!你们怎么能恐吓比丘呢?无知的人啊!这无益于让未生信者生信……比丘们,你们应当这样诵持此学处:
5.2 学处制订
Section titled “5.2 学处制订”“任何比丘,若恐吓另一位比丘,犯单堕。”[346]
5.3 学处详解
Section titled “5.3 学处详解”- 定义:一位受具戒的比丘,怀着想让另一位受具戒的比丘感到害怕的意图,向他展示恐怖的影像、声音、气味、味道或触觉,无论对方是否真的感到害怕,都犯单堕。或者告诉他有盗贼、猛兽、鬼怪出没的险路,无论对方是否真的感到害怕,都犯单堕。[347]
- 关于心想:[348]
- 对受具戒者,有受具戒想而恐吓,犯单堕。
- 对受具戒者,有疑惑想或未受具戒想而恐吓,也犯单堕。
- 非主要过失(轻违罪):
- 以恐吓为目的,对未受具戒者展示恐怖的色声香味触,或告知险路,无论对方是否害怕,犯轻违罪。
- 无犯情况:没有恐吓的意图而展示色声香味触,或告知险路;精神错乱者;初犯者。[349]
6 单堕五十六:燃火学处 (Jotikasikkhāpada)
Section titled “6 单堕五十六:燃火学处 (Jotikasikkhāpada)”6.1 缘起与戒律的演变
Section titled “6.1 缘起与戒律的演变”6.1.1 最初的缘起:空心木中的蛇
Section titled “6.1.1 最初的缘起:空心木中的蛇”当时,佛陀世尊住在婆祇国的胶鱼山邑恐怖林鹿野苑。在寒冷的冬季,比丘们点燃一根巨大的空心木柴来取暖。木心中有一条黑蛇,被火的热度所迫,爬了出来并袭击了比丘们,比丘们惊慌逃散。[350]
那些少欲的比丘们知道了,便批评、指责、散布说:“比丘们怎么能点火取暖呢?”……(佛陀得知后问):“比丘们,你们真的点火取暖了吗?”“是的,世尊。” 佛陀世尊呵责道:“无知的人啊!你们怎么能点火取暖呢?这无益于让未生信者生信……比丘们,你们应当这样诵持此学处:” “任何比丘,意图取暖而点火或叫人点火,犯单堕。”
6.1.2 第一次修订:为病人开许
Section titled “6.1.2 第一次修订:为病人开许”当时,有些比丘生病了。前来探病的比丘问:“贤友们,身体还好吗?还能忍受吗?”病比丘回答:“贤友们,以前我们点火取暖,身体会舒服些。现在世尊禁止了,我们出于顾忌不敢点火,所以身体很不舒服。”他们将此事禀告世尊。世尊说:“比丘们,我允许生病的比丘为了取暖而点火或叫人点火。你们应当这样诵持此学处:”[351]
“任何比丘,若在没有生病的情况下,意图取暖而点火或叫人点火,犯单堕。”
6.1.3 第二次修订:为特定因缘开许
Section titled “6.1.3 第二次修订:为特定因缘开许”当时,比丘们在点油灯、熏钵或在蒸汽浴室(火舍)时,也心存顾忌。他们将此事禀告世尊。世尊说:“比丘们,我允许在有这类适当理由的情况下点火或叫人点火。你们应当这样诵持此学处:”[352]
6.2 学处制订(最终版)
Section titled “6.2 学处制订(最终版)”“任何比丘,若在没有生病的情况下,意图取暖而点火或叫人点火,除非有适当的理由,否则犯单堕。”[353]
6.3 学处详解
Section titled “6.3 学处详解”- 定义:[354]
- 无病:指不靠火也能感到舒适的人。
- 有病:指不靠火就感到不适的人。
- 意图取暖:为了让身体感到温暖。
- 火:指火焰。
- 点火:自己点火,犯单堕。
- 叫人点火:命令他人点火,犯单堕。即使只命令一次,对方多次点燃,也犯单堕。
- 除非有适当的理由:排除了有正当理由的情况。
- 关于心想:[355]
- 没病,也知道自己没病,意图取暖,在没有适当理由的情况下点火或叫人点火,犯单堕。
- 没病,但对此有疑惑或误以为自己有病,……犯单堕。
- 生病时,若误以为自己没病或有疑惑而点火,犯轻违罪。
- 生病时,知道自己生病而点火,不犯。
- 无犯情况:病人;由他人点火来取暖;用无焰的炭火取暖;因点灯、熏钵、使用蒸汽浴室等适当理由;遇到危难时;精神错乱者;初犯者。[356]
7 单堕五十七:沐浴学处 (Nahānasikkhāpada)
Section titled “7 单堕五十七:沐浴学处 (Nahānasikkhāpada)”7.1 缘起:国王的等待
Section titled “7.1 缘起:国王的等待”当时,佛陀世尊住在王舍城的迦兰陀竹林园。那时,比丘们在多浮陀温泉沐浴。摩竭陀国频毘娑罗王也想去沐浴,便来到温泉,心想:“等尊者们洗完吧。”于是就在一旁等待。但比丘们一直沐浴到天黑。结果,频毘娑罗王沐浴完后天色已晚,城门已经关闭,他只好在城外过了一夜。第二天清晨,他身上还带着未干的涂油,便去拜见世尊。世尊问他:“大王,为何这么早,身上还带着未干的涂油就来了?”频毘娑罗王将事情经过告诉了世尊。[357]
……世尊因此事召集比丘僧团,问道:“比丘们,你们真的见到国王在等候,却还不知适量地沐浴吗?” “是的,世尊。”
佛陀世尊呵责道:“无知的人啊!……这无益于让未生信者生信……比丘们,你们应当这样诵持此学处:”
“任何比丘,若在半月之内沐浴,犯单堕。”
7.2 戒律的多次修订
Section titled “7.2 戒律的多次修订”此后,佛陀根据不同情况,逐步放宽了这条戒律:
- 炎热时:因天气炎热,比丘们不敢沐浴,汗湿的身体弄脏了衣服和卧具。佛陀允许在炎热的季节(夏季最后一个半月和雨季第一个月,共两个半月)半月内沐浴。[358]
- 生病时:病比丘因不能沐浴而感到不适。佛陀允许病时沐浴。[359]
- 劳作时:比丘们从事营建工作后,汗流浃背。佛陀允许劳作时沐浴。[360]
- 行路时:比丘们长途跋涉后,身体疲惫肮脏。佛陀允许行路时沐浴。[361]
- 风雨时:比丘们在户外工作时被风沙吹拂,又被小雨淋湿。佛陀允许风雨时沐浴。[362]
7.3 学处制订(最终版)
Section titled “7.3 学处制订(最终版)”“任何比丘,若在半月之内沐浴,除非有适当的时机,否则犯单堕。此处的适当的时机是指:夏季的最后一个半月和雨季的第一个月,这总共两个半月的炎热时期;生病时期;劳作时期;行路时期;风雨时期——这些是此处的适当的时机。”[363]
7.4 学处详解
Section titled “7.4 学处详解”- 定义:[364]
- 半月之内:指不足半个月。
- 沐浴:指使用浴粉或粘土洗浴。在洗浴的每个动作中,犯轻违罪;洗浴结束时,犯单堕。
- 适当的时机:包括上述炎热、生病、劳作、行路(至少走半由旬)、风雨(被风沙吹拂或身上落有两三滴雨)等情况。
- 关于心想:[365]
- 在不足半月时,也知道不足半月,在没有适当理由的情况下沐浴,犯单堕。
- 有疑惑或误认为已超过半月而沐浴,也犯单堕。
- 在超过半月时,若误以为不足半月或有疑惑,犯轻违罪。
- 无犯情况:在适当的时机沐浴;正好半个月沐浴一次;超过半个月沐浴;为了渡河而沐浴;在所有边境地区;遇到危难时;精神错乱者;初犯者。[366]
8 单堕五十八:坏色学处 (Dubbaṇṇakaraṇasikkhāpada)
Section titled “8 单堕五十八:坏色学处 (Dubbaṇṇakaraṇasikkhāpada)”8.1 缘起:无法辨认的衣物
Section titled “8.1 缘起:无法辨认的衣物”当时,佛陀世尊住在舍卫城的祇树给孤独园。那时,许多比丘和外道修行者一同从沙祇城前往舍卫城。途中,他们遭到抢劫。舍卫城的官兵出动,抓住了劫匪并缴获了赃物,然后派人通知比丘们:“尊者们,请来辨认并领回各自的衣物吧。”但比丘们无法分辨出哪件是自己的。那些官兵便讥讽道:“这些尊者怎么连自己的衣服都认不出来?”[367]
比丘们听到了这些议论,便将此事禀告世尊。于是,世尊因此因缘召集比丘僧团,宣说相应的法义后,对比丘们说:“那么,比丘们,我将为你们制定学处,这基于十种利益——为了僧团的良好运作、为了僧团的安乐……为了正法的长久住世、为了对戒律的护持。比丘们,你们应当这样诵持此学处:
8.2 学处制订
Section titled “8.2 学处制订”“比丘得到新衣后,应当用三种坏色中的一种对它进行“坏色”处理,这三种颜色是:青色、泥色或黑褐色。如果比丘不使用这三种坏色中的任何一种进行处理,就穿着使用新衣,犯单堕。”[368]
8.3 学处详解
Section titled “8.3 学处详解”- 定义:[369]
- 新衣:指尚未经过“点净”处理的衣。
- 衣:指六种衣中的任何一种。
- 应取三种坏色之一:指至少要用草尖大小的标记。
- 青色:指铜青色或靛蓝色。
- 泥色:指泥水般的颜色。
- 黑褐色:指任何暗沉的颜色。
- 犯戒行为:若不进行任何一种“坏色”处理,哪怕是穿戴草叶尖大小的新衣,也犯单堕。
- 关于心想:[370]
- 对未点净的衣,知道未点净而使用,犯单堕。
- 有疑惑或误以为已点净而使用,也犯单堕。
- 对已点净的衣,若误以为未点净或有疑惑,犯轻违罪。
- 无犯情况:点净后使用;点净的标记消失或所在之处破损;将已点净的布料缝补在未点净的衣物上;用于衣物的补丁、贴边等;精神错乱者;初犯者。[371]
9 单堕五十九:净施学处 (Vikappanasikkhāpada)
Section titled “9 单堕五十九:净施学处 (Vikappanasikkhāpada)”9.1 缘起:跋难陀的私用
Section titled “9.1 缘起:跋难陀的私用”当时,佛陀世尊住在舍卫城的祇树给孤独园。那时,尊者跋难陀·释迦子,将一件衣物亲自对他的同学比丘作了“净施”(vikappanā),但事后没有办理解除手续,就自己穿用了。[372]
那位比丘将此事告诉了其他比丘:“贤友们,尊者跋难陀·释迦子亲自将衣物净施给我,现在却没有解除就自己穿用了。”那些少欲的比丘们知道了,便批评、指责……(佛陀得知后问):“跋难陀,你真的……?”“是的,世尊。”
佛陀世尊呵责道:“无知的人啊!……这无益于让未生信者生信……比丘们,你们应当这样诵持此学处:
9.2 学处制订
Section titled “9.2 学处制订”“任何比丘,若将衣物亲自净施给比丘、比丘尼、式叉摩那、沙弥或沙弥尼后,在没有办理解除手续的情况下就自己穿用,犯单堕。”[373]
9.3 学处详解
Section titled “9.3 学处详解”- 定义:[374]
- 净施:有两种方式,当面净施(直接对受者说“我将此衣净施给你”)和非当面净施(通过中间人转告)。
- 不解除而使用:指没有从接受净施者那里正式收回所有权,或未得到其信任授权的情况下,就自己使用。
- 关于心想:[375]
- 对未解除净施的衣物,知道未解除而使用,犯单堕。
- 有疑惑或误以为已解除而使用,也犯单堕。
- 若对已解除的衣物,误以为未解除或有疑惑,犯轻违罪。
- 若将未解除的衣物受持或转赠他人,犯轻违罪。
- 无犯情况:接受净施者主动给予,或基于信任而使用;精神错乱者;初犯者。[376]
10 单堕六十:隐藏衣钵学处 (Cīvaraapanidhānasikkhāpada)
Section titled “10 单堕六十:隐藏衣钵学处 (Cīvaraapanidhānasikkhāpada)”10.1 缘起:六群比丘的玩笑
Section titled “10.1 缘起:六群比丘的玩笑”当时,佛陀世尊住在舍卫城的祇树给孤独园。那时,十七群比丘没有把自己的资具收拾好。六群比丘便将他们的钵和衣藏了起来。十七群比丘对六群比丘说:“贤友们,请把我们的钵和衣还给我们。”六群比丘只是笑,而十七群比丘则哭了起来。[377]
其他比丘问:“贤友们,你们为什么哭?”他们回答:“六群比丘把我们的钵和衣藏起来了。”那些少欲的比丘们知道了,便批评、指责……(佛陀得知后问):“比丘们,你们真的隐藏了其他比丘的钵和衣吗?”“是的,世尊。”
佛陀世尊呵责道:“无知的人啊!……这无益于让未生信者生信……比丘们,你们应当这样诵持此学处:
10.2 学处制订
Section titled “10.2 学处制订”“任何比丘,若隐藏或叫人隐藏另一位比丘的钵、衣、坐具、针筒或腰带,即使只是出于开玩笑的意图,也犯单堕。”[378]
10.3 学处详解
Section titled “10.3 学处详解”- 定义:[379]
- 钵:铁钵或泥钵。
- 衣:六种衣中达到需要净施的最小尺寸的任何一种。
- 坐具:指有边缘的坐具。
- 针筒:无论里面有针或无针。
- 腰带:布条或编织的带子。
- 隐藏:自己隐藏,犯单堕。
- 叫人隐藏:命令他人隐藏,犯单堕。
- 即使只是出于开玩笑:强调了即便没有恶意,只是为了嬉戏,也构成犯戒。
- 关于心想:[380]
- 对受具戒者,有受具戒想而隐藏其物品(即使是开玩笑),犯单堕。
- 有疑惑或未受具戒想,也犯单堕。
- 非主要过失(轻违罪):[381]
- 隐藏上述五种物品以外的其他资具,犯轻违罪。
- 隐藏未受具戒者的任何资具,犯轻违罪。
- 无犯情况:没有开玩笑的意图;为了收拾杂乱的物品而暂时收起;为了在说法后归还而暂时保管;精神错乱者;初犯者。
11 本品偈颂
Section titled “11 本品偈颂”饮酒、搔痒与水戏,
不敬、恐吓与燃火,
沐浴、坏色、私用施,
隐藏衣钵品之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