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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V 1 羯磨篇 (Kammakkhandhaka)

CV 1, 1-74 CV1,1-74 CV-01

本篇详细阐述了僧团为维护纪律而制定的七种正式程序(羯磨),包括呵责、依止、驱出、下意和三种举罪,并规定了其执行、撤销的详细规则与条件。

Vinaya Piṭaka

CV 1 羯磨篇 (Kammakkhandhaka)

1.1 缘起:盘荼与卢醯比丘的争讼

Section titled “1.1 缘起:盘荼与卢醯比丘的争讼”

那时,世尊住在舍卫城的祇树给孤独园。当时,有一群名叫盘荼和卢醯的比丘,他们自己喜欢争吵、争论、争辩,在僧团中制造诉讼,还跑到其他有争讼的比丘那里,这样说道:“贤友们,你们不要被他打败,要大声地与他辩论。你们比他更贤能、更聪明、更多闻、更有道理,不要怕他!我们也会支持你们。”这样一来,没发生的争讼就发生了,已经发生的争讼则愈演愈烈。[1]

那些少欲知足的比丘们看到了,便指责、批评、非议说:“这些盘荼和卢醯比丘怎么能自己制造争讼,还去煽动其他争讼的比丘,说‘贤友们……我们也会支持你们’,导致未发生的争讼发生,已发生的争讼愈演愈烈呢?”

于是,那些比丘将此事禀告给世尊。世尊因此事召集了比丘僧团,并询问比丘们:“比丘们,盘荼和卢醯比丘自己制造争讼,还去煽动其他争讼的比丘,说‘贤友们……’,导致争讼愈演愈烈,确有此事吗?”

“确有此事,世尊。”

佛陀世尊呵责道:“比丘们,这些愚人的所作所为,是不适当的、不随顺的、不相称的、非沙门所为、不应做的。比丘们,这些愚人怎么能自己制造争讼……还去煽动他人……导致争讼愈演愈烈呢?比丘们,这样做不能使没有信心的人生起信心,也不能使已有信心的人信心增长。恰恰相反,这只会使没有信心的人更不信,使一部分已有信心的人改变心意。”[2]

那时,世尊以种种方式呵责了那些比丘,宣说了难供养、难满足、欲望多、不知足、喜欢群聚、懈怠的过患,并以种种方式赞叹了易供养、易满足、少欲、知足、削减烦恼、头陀行、令人净信、减少障碍、精进努力的功德。为比丘们说了相应、随顺的法后,世尊对比丘们说:“那么,比丘们,僧团应对盘荼和卢醯比丘们执行‘呵责羯磨’。”

“比丘们,应当这样执行:首先,应当诘问盘荼和卢醯比丘;诘问后,应当让他们忆念起自己的过失;让他们忆念后,应当让他们承认自己的罪过;让他们承认罪过后,应由一位干练、有能力的比丘在僧团中作如下宣告:[3]

‘大德们,请僧团听我说。这些盘荼和卢醯比丘,自己喜欢争吵、争论、争辩,在僧团中制造诉讼,还跑到其他有争讼的比丘那里……导致争讼愈演愈烈。如果僧团的时机成熟,僧团应为盘荼和卢醯比丘执行呵责羯磨。这是动议。’

‘大德们,请僧团听我说。这些盘荼和卢醯比丘……导致争讼愈演愈烈。僧团现在为盘荼和卢醯比丘执行呵责羯磨。同意为盘荼和卢醯比丘执行呵责羯磨的尊者请默然,不同意的请说。’

(重复宣告第二遍)‘……不同意的请说。’

(重复宣告第三遍)‘……不同意的请说。’

‘僧团已为盘荼和卢醯比丘执行呵责羯磨。僧团已同意,因此默然。我如此理解。’

“比丘们,具足三种情况的呵责羯磨,是‘非法羯磨’、‘非律羯磨’,不能妥善平息事端:

  1. 当事人不在场:在当事人缺席的情况下执行。
  2. 未经询问:没有诘问当事人的情况下执行。
  3. 未经承认:在当事人没有承认过失的情况下执行。 比丘们,具足这三种情况的呵责羯磨,是‘非法羯磨’、‘非律羯磨’,不能妥善平息事端。

“比丘们,又具足三种情况的呵责羯磨,是‘非法羯磨’……不能妥善平息事端:

  1. 对无罪者执行
  2. 对不该忏悔的罪执行
  3. 对已忏悔的罪执行。 比丘们,具足这三种情况的呵责羯磨,是‘非法羯磨’……不能妥善平息事端。

“比丘们,又具足三种情况的呵责羯磨,是‘非法羯磨’……不能妥善平息事端:

  1. 未经诘问就执行。
  2. 未令忆念就执行。
  3. 未令承认罪过就执行。 比丘们,具足这三种情况的呵责羯磨,是‘非法羯磨’……不能妥善平息事端。

“比丘们,又具足以下各三种情况的呵责羯磨,都是‘非法羯磨’……不能妥善平息事端:

  • 当事人不在场、不如法、非全体和合地执行。
  • 未经询问、不如法、非全体和合地执行。
  • 未经承认、不如法、非全体和合地执行。
  • 对无罪者、不如法、非全体和合地执行。
  • 对不该忏悔的罪、不如法、非全体和合地执行。
  • 对已忏悔的罪、不如法、非全体和合地执行。
  • 未经诘问、不如法、非全体和合地执行。
  • 未令忆念、不如法、非全体和合地执行。
  • 未令承认罪过、不如法、非全体和合地执行。 比丘们,具足这三种情况的呵责羯磨,是‘非法羯磨’、‘非律羯磨’,不能妥善平息事端。”[4]

“比丘们,具足三种情况的呵责羯磨,是‘如法羯磨’、‘如律羯磨’,能妥善平息事端:

  1. 当事人在场:在当事人出席的情况下执行。
  2. 经过询问:诘问过当事人的情况下执行。
  3. 经过承认:在当事人承认过失的情况下执行。 比丘们,具足这三种情况的呵责羯磨,是‘如法羯磨’、‘如律羯磨’,能妥善平息事端。

“比丘们,又具足三种情况的呵责羯磨,是‘如法羯磨’……能妥善平息事端:

  1. 对有罪者执行
  2. 对应该忏悔的罪执行
  3. 对未忏悔的罪执行。 ……

“比丘们,又具足三种情况的呵责羯磨,是‘如法羯磨’……能妥善平息事端:

  1. 经过诘问后执行。
  2. 令其忆念后执行。
  3. 令其承认罪过后执行。 ……

“比丘们,又具足以下各三种情况的呵责羯磨,都是‘如法羯磨’……能妥善平息事端:

  • 当事人在场、如法、全体和合地执行。
  • 经过询问、如法、全体和合地执行。
  • 经过承认、如法、全体和合地执行。
  • 对有罪者、如法、全体和合地执行。
  • 对应该忏悔的罪、如法、全体和合地执行。
  • 对未忏悔的罪、如法、全体和合地执行。
  • 经过诘问、如法、全体和合地执行。
  • 令其忆念、如法、全体和合地执行。
  • 令其承认罪过、如法、全体和合地执行。 比丘们,具足这三种情况的呵责羯磨,是‘如法羯磨’、‘如律羯磨’,能妥善平息事端。”[5]

“比丘们,具备以下三种特质的比丘,僧团如果认为有必要,可以对他执行呵责羯磨:

  1. 在僧团中制造诉讼、争吵、争论、争辩。
  2. 愚痴、不明事理、罪行多且不受教诫。
  3. 与在家人不正当地交往,行为不符合律制。 比丘们,具备这三种特质的比丘,僧团如果认为有必要,可以对他执行呵责羯磨。

“比丘们,又具备以下三种特质的比丘……可以对他执行呵责羯磨:

  1. 在增上戒学上毁犯戒律。
  2. 在增上行仪上毁犯威仪。
  3. 在增上正见上持有邪见。 比丘们……可以对他执行呵责羯磨。

“比丘们,又具备以下三种特质的比丘……可以对他执行呵责羯磨:

  1. 毁谤佛陀。
  2. 毁谤正法。
  3. 毁谤僧团。 比丘们……可以对他执行呵责羯磨。

“比丘们,对于以下三类比丘,僧团如果认为有必要,可以对他执行呵责羯磨:

  1. 一类是在僧团中制造诉讼、争辩的人。
  2. 一类是愚痴、不明事理、罪行多且不受教诫的人。
  3. 一类是与在家人不正当交往的人。 比丘们,对于这三类比丘,僧团如果认为有必要,可以对他执行呵责羯磨。

“比丘们,又对于以下三类比丘……可以对他执行呵责羯磨:

  1. 一类是在增上戒学上毁犯戒律的人。
  2. 一类是在增上行仪上毁犯威仪的人。
  3. 一类是在增上正见上持有邪见的人。 比丘们,对于这三类比丘……可以对他执行呵责羯磨。

“比丘们,又对于以下三类比丘……可以对他执行呵责羯磨:

  1. 一类是毁谤佛陀的人。
  2. 一类是毁谤正法的人。
  3. 一类是毁谤僧团的人。 比丘们,对于这三类比丘……可以对他执行呵责羯磨。”[6]

1.6 受呵责比丘应遵守的十八项规定

Section titled “1.6 受呵责比丘应遵守的十八项规定”

“比丘们,受到呵责羯磨的比丘应当正确行事。正确的行事规范如下:

  1. 不可为他人授具足戒。
  2. 不可收他人为依止弟子。
  3. 不可蓄养沙弥。
  4. 不可接受教诫比丘尼的任命。
  5. 即使已被任命,也不可前往教诫比丘尼。
  6. 不可再犯当初导致僧团执行呵责羯磨的那个过失。
  7. 不可犯与该过失类似的罪。
  8. 不可犯比该过失更严重的罪。
  9. 不可毁谤此羯磨本身。
  10. 不可毁谤执行此羯磨的比丘们。
  11. 不可阻止未受惩戒的比丘举行布萨。
  12. 不可阻止未受惩戒的比丘举行自恣。
  13. 不可参与僧团的日常谈话。
  14. 不可参与对其他比丘的教诫。
  15. 不可(在僧团会议中)表示许可。
  16. 不可诘问其他比丘。
  17. 不可令其他比丘忆念过失。
  18. 不可与其他比丘有亲密交往。”[7]

那时,僧团对盘荼和卢醯比丘们执行了呵责羯磨。他们受到僧团的呵责羯磨后,行为端正,态度谦卑柔顺,希望消除罪过。他们到其他比丘那里说:“贤友们,我们受到僧团的呵责羯磨后,正在端正行事,态度谦卑,希望消除罪过。我们现在应该怎么做呢?”

比丘们将此事禀告世尊。世尊说:“比丘们,既然如此,僧团应为盘荼和卢醯比丘们撤销呵责羯磨。”[8]

“比丘们,具备以下五种情况的比丘,其呵责羯磨不得撤销:

  1. 为他人授具足戒。
  2. 收他人为依止弟子。
  3. 蓄养沙弥。
  4. 接受教诫比丘尼的任命。
  5. 即使已被任命,仍前往教诫比丘尼。 比丘们,具备这五种情况的比丘,其呵责羯磨不得撤销。

“比丘们,又具备以下五种情况的比丘……不得撤销:

  1. 再犯当初导致僧团执行呵责羯磨的那个过失。
  2. 犯与该过失类似的罪。
  3. 犯比该过失更严重的罪。
  4. 毁谤此羯磨本身。
  5. 毁谤执行此羯磨的比丘们。 比丘们,具备这五种情况的比丘……不得撤销。

“比丘们,具备以下八种情况的比丘,其呵责羯磨不得撤销:

  1. 阻止未受惩戒的比丘举行布萨。
  2. 阻止未受惩戒的比丘举行自恣。
  3. 参与僧团的日常谈话。
  4. 参与对其他比丘的教诫。
  5. (在僧团会议中)表示许可。
  6. 诘问其他比丘。
  7. 令其他比丘忆念过失。
  8. 与其他比丘有亲密交往。 比丘们,具备这八种情况的比丘,其呵责羯磨不得撤销。”[9]

“比丘们,具备以下五种情况的比丘,其呵责羯磨可以撤销:

  1. 不为他人授具足戒。
  2. 不收他人为依止弟子。
  3. 不蓄养沙弥。
  4. 不接受教诫比丘尼的任命。
  5. 即使已被任命,也不前往教诫比丘尼。 比丘们,具备这五种情况的比丘,其呵责羯磨可以撤销。

“比丘们,又具备以下五种情况的比丘……可以撤销:

  1. 不再犯当初导致僧团执行呵责羯磨的那个过失。
  2. 不犯与该过失类似的罪。
  3. 不犯比该过失更严重的罪。
  4. 不毁谤此羯磨本身。
  5. 不毁谤执行此羯磨的比丘们。 比丘们,具备这五种情况的比丘……可以撤销。

“比丘们,又具备以下八种情况的比丘……可以撤销:

  1. 不阻止未受惩戒的比丘举行布萨。
  2. 不阻止未受惩戒的比丘举行自恣。
  3. 不参与僧团的日常谈话。
  4. 不参与对其他比丘的教诫。
  5. 不(在僧团会议中)表示许可。
  6. 不诘问其他比丘。
  7. 不令其他比丘忆念过失。
  8. 不与其他比丘有亲密交往。 比丘们,具备这八种情况的比丘,其呵责羯磨可以撤销。”

“比丘们,应当这样撤销:那些盘荼和卢醯比丘应到僧团中,偏袒右肩,礼敬长老比丘们的双足,然后蹲下,合掌,这样说:

‘大德们,我们受到僧团的呵责羯磨后,已端正行事,态度谦卑,希望消除罪过,请求僧团撤销我们的呵责羯磨。’

应请求第二次,请求第三次。然后,应由一位干练、有能力的比丘在僧团中作如下宣告:[10]

‘大德们,请僧团听我说。这些盘荼和卢醯比丘,受到僧团的呵责羯磨后,已端正行事,态度谦卑,希望消除罪过,他们请求撤销呵责羯磨。如果僧团的时机成熟,僧团应为盘荼和卢醯比丘们撤销呵责羯磨。这是动议。’

‘大德们,请僧团听我说。这些盘荼和卢醯比丘……请求撤销呵责羯磨。僧团现在为盘荼和卢醯比丘们撤销呵责羯磨。同意为他们撤销呵责羯磨的尊者请默然,不同意的请说。’

(重复宣告第二遍)‘……不同意的请说。’

(重复宣告第三遍)‘……不同意的请说。’

‘僧团已为盘荼和卢醯比丘们撤销呵责羯磨。僧团已同意,因此默然。我如此理解。’”

那时,有一位尊者名叫施越,他愚痴、不明事理、罪行多、不受教诫,还与在家人不正当地交往。他还参与了僧团为其他比丘执行别住、本日治、摩那埵和出罪等羯磨。那些少欲知足的比丘们看到了,便指责、批评、非议说:“尊者施越怎么能愚痴、不明事理……还参与僧团的羯磨呢?”

于是,那些比丘将此事禀告给世尊。世尊因此事召集了比丘僧团,并询问比丘们:“比丘们,施越比丘愚痴、不明事理……还参与僧团的羯磨,确有此事吗?”

“确有此事,世尊。”

佛陀世尊呵责道:“比丘们,这个愚人的所作所为,是不适当的、不随顺的、不相称的、非沙门所为、不应做的。比丘们,这个愚人怎么能……参与僧团的羯磨呢?比丘们,这样做不能使没有信心的人生起信心……(世尊呵责并说法后),对比丘们说:“比丘们,既然如此,僧团应对施越比丘执行‘依止羯磨’,告诉他:‘你必须依止他人而住。’”[11]

“比丘们,应当这样执行:首先,应当诘问施越比丘;诘问后,应当让他忆念起自己的过失;让他忆念后,应当让他承认自己的罪过;让他承认罪过后,应由一位干练、有能力的比丘在僧团中作如下宣告:[12]

‘大德们,请僧团听我说。这位施越比丘愚痴、不明事理……还参与僧团的羯磨。如果僧团的时机成熟,僧团应对施越比丘执行依止羯磨,告诉他:你必须依止他人而住。这是动议。’

‘大德们,请僧团听我说……僧团现在对施越比丘执行依止羯磨,告诉他:你必须依止他人而住。同意的尊者请默然,不同意的请说。’

(重复宣告第二遍……第三遍……)

‘僧团已为施越比丘执行依止羯磨,告诉他:你必须依止他人而住。僧团已同意,因此默然。我如此理解。’”

(此处的“非法羯磨”与“如法羯磨”的条件,与“呵责羯磨”中的规定完全相同,只需将“呵责羯磨”替换为“依止羯磨”。)[13
-14]

(此处应执行“依止羯磨”的情况,与“呵责羯磨”中的规定完全相同,只需将“呵责羯磨”替换为“依止羯磨”。)[15]

2.5 受依止比丘应遵守的十八项规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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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受“依止羯磨”的比丘应遵守的十八项规定,与“呵责羯磨”中的规定完全相同。)[16]

那时,僧团对施越比丘执行了依止羯磨,告诉他:“你必须依止他人而住。”他受到僧团的依止羯磨后,亲近、承事善知识,学习经教,多闻且通达经、律、论,成为了一位贤明、聪慧、有智慧、知惭、知愧、乐于学习的比丘。他行为端正,态度谦卑,希望消除罪过。他到其他比丘那里说:“贤友们,我受到僧团的依止羯磨后,正在端正行事……我现在应该怎么做呢?”[17]

比丘们将此事禀告世尊。世尊说:“比丘们,既然如此,僧团应为施越比丘撤销依止羯磨。”

(此处关于“不得撤销”和“可以撤销”的各项条件,与“呵责羯磨”中的规定完全相同,只需将“呵责羯磨”替换为“依止羯磨”。)[18
-19]

“比丘们,应当这样撤销:那位施越比丘应到僧团中,偏袒右肩,礼敬长老比丘们的双足,然后蹲下,合掌,这样说:

‘大德们,我受到僧团的依止羯磨后,已端正行事……请求僧团撤销我的依止羯磨。’

应请求第二次,请求第三次。然后,应由一位干练、有能力的比丘在僧团中作如下宣告:[20]

‘大德们,请僧团听我说。这位施越比丘,受到僧团的依止羯磨后,已端正行事……请求撤销依止羯磨。如果僧团的时机成熟,僧团应为施越比丘撤销依止羯磨。这是动议。’

(宣告与表决程序与前述相同,只需将羯磨名称替换为“依止羯磨”。)

‘僧团已为施越比丘撤销依止羯磨。僧团已同意,因此默然。我如此理解。’”

3.1 缘起:阿湿婆与富那婆娑比丘的恶行

Section titled “3.1 缘起:阿湿婆与富那婆娑比丘的恶行”

那时,在枳吒山,住着一群名叫阿湿婆和富那婆娑的无耻恶比丘。他们做出如下种种不如法的行为:

  • 自己种花,也教人种花;自己浇水,也教人浇水;自己摘花,也教人摘花;自己编花环,也教人编花环,制作各种花饰。
  • 他们为良家妇女、少女、媳妇、女仆制作各种花环和花饰。
  • 他们和这些女性在同一个容器里吃饭,在同一个杯子里喝水,坐在同一张座位上,睡在同一张床上,共用卧具和覆盖物。
  • 他们非时食、饮酒、使用花环香料、跳舞、唱歌、演奏乐器、嬉笑。
  • 他们和舞女一起跳舞、唱歌、奏乐、嬉笑。
  • 他们玩各种棋盘游戏、骰子和其他游戏。
  • 他们学习骑象、骑马、驾车、射箭、剑术,在象、马、车前奔跑,呼喊、拍手、摔跤、拳斗。
  • 他们在舞台上铺开僧伽梨(大衣),对舞女说:“妹妹,在这里跳舞吧!”并为她喝彩。 他们做出了各种各样不如法的行为。[21]

当时,有一位在迦尸国过完雨安居的比丘,在前往舍卫城拜见世尊的途中,路过枳吒山。他在上午穿好衣,持着钵,进入枳吒山托钵。他行、住、坐、卧都很有威仪,目光低垂,举止端庄。当地人看到他,却议论说:“这是哪里来的,像个没力气、傻乎乎、愁眉苦脸的人?谁会给他供养呢?我们的阿湿婆和富那婆娑尊者们,和蔼可亲,善于言谈,总是微笑着欢迎我们,从不愁眉苦脸,口齿清晰,主动和我们说话。食物应该供养给他们才对。”

有一位优婆塞看到这位比丘在枳吒山托钵,便上前问候:“尊者,得到食物了吗?”

“贤友,没有得到食物。”

“尊者,请到我家里来吧。”

于是,那位优婆塞将比丘带回家中供养。饭后,他问:“尊者要去哪里?”

“贤友,我要去舍卫城拜见世尊。”

“那么,尊者,请代我顶礼世尊双足,并这样禀告:‘世尊,枳吒山的住处已经被严重污染了。有一群名叫阿湿婆和富那婆娑的无耻恶比丘住在那里,他们做着各种不如法的行为(……此处详述其恶行……)。从前有信心、有净信的信众,现在都变得没有信心了。以前僧团在这里的供养来源,现在也都断绝了。品行好的比丘都离开了,只剩下恶比丘住在这里。祈请世尊派遣比丘来整顿枳吒山的住处,使其恢复清净。’”[22]

“好的,贤友。”那位比丘答应了优婆塞,便从座位上起身,一路前往舍卫城。他按顺序来到了祇树给孤独园,拜见了世尊。世尊按惯例与远道而来的比丘寒暄,问他旅途是否顺利,从何处来。比丘回答说旅途顺利,并详细禀告了他在枳吒山的所见所闻,以及那位优婆塞的请求。

世尊因此事召集了比丘僧团,并询问:“比丘们,在枳吒山,确有名叫阿湿婆和富那婆娑的无耻恶比丘吗?他们做了种种不如法的行为……导致信众失去信心,供养断绝,善好的比丘离开,是这样吗?”

“确有此事,世尊。”

世尊严厉地呵责道:“……这些愚人怎么能做出如此种种不如法的行为呢?(……详述其恶行……)这样做不能使没有信心的人生起信心……”世尊呵责并说法后,对舍利弗和目犍连说:“舍利弗、目犍连,你们去吧,到枳吒山去,为阿湿婆和富那婆娑比丘执行‘驱出羯磨’,将他们从枳吒山驱离。他们曾经是你们的弟子。”

“世尊,那些比丘凶恶粗暴,我们怎么为他们执行驱出羯磨呢?”

“舍利弗,既然如此,你们就带领众多比丘一起去。”

“好的,世尊。”舍利弗和目犍连答应了世尊。[23]

“比丘们,应当这样执行:首先,应当诘问阿湿婆和富那婆娑比丘;诘问后……让他们承认罪过后,应由一位干练、有能力的比丘在僧团中作如下宣告:[24]

‘大德们,请僧团听我说。这些阿湿婆和富那婆娑比丘败坏信众家庭,行为邪恶。他们的恶行已被看到和听到,他们败坏的家庭也已被看到和听到。如果僧团的时机成熟,僧团应对阿湿婆和富那婆娑比丘执行驱出羯磨,宣布:阿湿婆和富那婆娑比丘不得再居住于枳吒山。这是动议。’

‘大德们,请僧团听我说……僧团现在对他们执行驱出羯磨,宣布:阿湿婆和富那婆娑比丘不得再居住于枳吒山。同意的尊者请默然,不同意的请说。’

(重复宣告第二遍……第三遍……)

‘僧团已为阿湿婆和富那婆娑比丘执行了驱出羯磨。僧团已同意,因此默然。我如此理解。’”

(此处的“非法羯磨”与“如法羯磨”的条件,与“呵责羯磨”中的规定完全相同,只需将“呵责羯磨”替换为“驱出羯磨”。)[25
-26]

(此处应执行“驱出羯磨”的情况,除了“呵责羯磨”中提到的所有情况外,还增加了以下几类):

“比丘们,又具备以下三种特质的比丘……可以对他执行驱出羯磨:

  1. 有身体上的戏乐行为。
  2. 有语言上的戏乐行为。
  3. 有身语二者的戏乐行为。 …… “比丘们,又具备以下三种特质的比丘……可以对他执行驱出羯磨:
  4. 有身体上的不如法行为。
  5. 有语言上的不如法行为。
  6. 有身语二者的不如法行为。 …… “比丘们,又具备以下三种特质的比丘……可以对他执行驱出羯磨:
  7. 有伤害性的身体行为。
  8. 有伤害性的语言行为。
  9. 有伤害性的身语二者行为。 …… “比丘们,又具备以下三种特质的比丘……可以对他执行驱出羯磨:
  10. 以身体行为行使邪命。
  11. 以语言行为行使邪命。
  12. 以身语二者行为行使邪命。 …… (同样地,这些新增的类别也适用于“三类比丘”的组合。)[27]

3.5 受驱出比丘应遵守的十八项规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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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受“驱出羯磨”的比丘应遵守的十八项规定,与“呵责羯磨”中的规定完全相同。)[28]

那时,以舍利弗和目犍连为首的比丘僧团前往枳吒山,为阿湿婆和富那婆娑比丘执行了驱出羯磨,宣布:“阿湿婆和富那婆娑比丘不得再居住于枳吒山。”但他们受到僧团的驱出羯磨后,仍然行为不端,不肯顺从,不愿悔改,不向比丘们道歉,反而辱骂、诽谤,随自己的贪、瞋、痴、怖而行事,有的离开了,有的甚至还俗了。

那些少欲知足的比丘们看到了,便指责、批评、非议说:“怎么阿湿婆和富那婆娑比丘受到驱出羯磨后,还如此不端……甚至还俗了呢?”他们将此事禀告了世尊。

世尊因此事召集比丘僧团,询问确认后,呵责道:“……这些愚人怎么能……甚至还俗呢?这样做不能使没有信心的人生起信心……”世尊呵责并说法后,对比丘们说:“比丘们,既然如此,他们所受的驱出羯磨不得撤销。”[29]

(此处关于“不得撤销”和“可以撤销”的各项条件,与“呵责羯磨”中的规定完全相同,只需将“呵责羯磨”替换为“驱出羯磨”。)[30
-31]

“比丘们,应当这样撤销:那位受驱出羯磨的比丘,应到僧团中……(程序与“呵责羯磨”的撤销程序相同),请求道:[32]

‘大德们,我受到僧团的驱出羯磨后,已端正行事……请求僧团撤销我的驱出羯磨。’

(宣告与表决程序与前述相同,只需将羯磨名称替换为“驱出羯磨”,并将当事人名字替换为“某甲比丘”。)

‘僧团已为某甲比丘撤销驱出羯磨。僧团已同意,因此默然。我如此理解。’”

4.1 缘起:尊者善法与质多罗居士的冲突

Section titled “4.1 缘起:尊者善法与质多罗居士的冲突”

那时,尊者善法住在摩叉止陀,是质多罗居士园林的管理者,负责新建筑工程,并常年接受供养。当时,质多罗居士每当想邀请僧团、几位比丘或个别比丘应供时,都会先征求尊者善法的意见。

当时,许多长老比丘,包括尊者舍利弗、尊者大目犍连、尊者大迦旃延、尊者大拘絺罗、尊者大劫宾那、尊者大周那、尊者阿那律、尊者离越、尊者优波离、尊者阿难和尊者罗睺罗,正在迦尸国游化,来到了摩叉止陀。

质多罗居士听说长老们到了,便前去拜见,坐在一旁。尊者舍利弗为他开示佛法,使他欢喜、振奋。听法后,质多罗居士对长老们说:“尊者们,请接受我明天为远来客僧准备的供养。”长老们默然同意了。

质多罗居士知道长老们同意后,便起身告辞,前往尊者善法处,对他说:“尊者善法,请您明天和长老们一同来应供。”

尊者善法心想:“以前质多罗居士邀请僧众,都会先问我。现在他没问我就邀请了长老们,他一定是对我心怀不满,不尊重我了。”于是他对质多罗居士说:“够了,居士,我不接受邀请。”

质多罗居士再三请求,善法尊者始终拒绝。质多罗居士心想:“尊者善法来或不来,对我又有什么影响呢?”于是便告辞离去。[33]

第二天,质多罗居士为长老们准备了丰盛的食物。尊者善法心想:“我得去看看质多罗为长老们准备了些什么。”于是他在上午穿好衣,持钵来到质多罗居士家,在准备好的座位上坐下。质多罗居士过来问候他,他也坐在一旁。尊者善法对他说:“居士,你这里准备了这么多吃的喝的,只是少了一样东西,就是芝麻饼。”

质多罗居士回答说:“尊者,佛陀的教法中有无尽的珍宝,您却只提到芝麻饼这点小事。尊者,这就像一个故事:从前,南方的商人到东方去做生意,带回一只母鸡。这只母鸡和乌鸦交配,生下了一只小鸡。这只小鸡想学乌鸦叫时,发出的却是‘嘎嘎-咯咯’的声音;想学鸡叫时,发出的却是‘咯咯-嘎嘎’的声音。同样地,尊者,佛法中有无尽的珍宝,您却只提到芝麻饼这点小事。”

“居士!你在辱骂我,你在诽谤我!这是你的住处,我要走了!”

“尊者,我没有辱骂或诽谤您。请您继续住在摩叉止陀吧,这里的芒果林很宜人。我会尽力为您提供衣食、住所和医药等一切所需。”

尊者善法再三说:“你在辱骂我……我要走了!”

“尊者,您要去哪里呢?”

“我要去舍卫城拜见世尊!”

“那好吧,尊者,您自己说的话和我说的话,都请全部禀告世尊吧。不过,如果尊者您将来再回到摩叉止陀,那也没什么好奇怪的。”[34]

于是,尊者善法收拾好行装,一路来到舍卫城,向世尊一五一十地禀告了整件事情。

佛陀世尊呵责道:“愚人!你的所作所为是不适当的……你怎么能用如此低劣的方式去轻视和侮辱一位有信心、净信、乐于布施、护持僧团的质多罗居士呢?愚人!这样做不能使没有信心的人生起信心……”世尊呵责并说法后,对比丘们说:“比丘们,既然如此,僧团应对善法比丘执行‘下意羯磨’,告诉他:‘你必须去向质多罗居士道歉求得原谅。’”[35]

“比丘们,应当这样执行:首先,应当诘问善法比丘……让他承认罪过后,应由一位干练、有能力的比丘在僧团中作如下宣告:[36]

‘大德们,请僧团听我说。这位善法比丘用低劣的方式轻视和侮辱了有信心、净信……的质多罗居士。如果僧团的时机成熟,僧团应对善法比丘执行下意羯磨,告诉他:你必须去向质多罗居士道歉求得原谅。这是动议。’

(宣告与表决程序与前述相同……)

‘僧团已为善法比丘执行了下意羯磨。僧团已同意,因此默然。我如此理解。’”

(此处的“非法羯磨”与“如法羯磨”的条件,与“呵责羯磨”中的规定完全相同,只需将“呵责羯磨”替换为“下意羯磨”。)[37
-38]

“比丘们,具备以下五种特质的比丘,僧团如果认为有必要,可以对他执行下意羯磨:

  1. 图谋使在家人遭受损失。
  2. 图谋使在家人遭受不幸。
  3. 图谋使在家人无法安住。
  4. 辱骂、诽谤在家人。
  5. 离间在家人之间的关系。 比丘们,具备这五种特质的比丘……可以对他执行下意羯磨。

“比丘们,又具备以下五种特质的比丘……可以对他执行下意羯磨:

  1. 向在家人毁谤佛陀。
  2. 向在家人毁谤正法。
  3. 向在家人毁谤僧团。
  4. 用低劣的方式轻视和侮辱在家人。
  5. 对在家人做出如法的承诺后却不履行。 比丘们,具备这五种特质的比丘……可以对他执行下意羯磨。 (同样地,这些也适用于“五类比丘”的组合。)[39]

4.5 受下意比丘应遵守的十八项规定

Section titled “4.5 受下意比丘应遵守的十八项规定”

(受“下意羯磨”的比丘应遵守的十八项规定,与“呵责羯磨”中的规定完全相同。)[40]

那时,僧团对善法比丘执行了下意羯磨,告诉他:“你必须去向质多罗居士道歉。”他受了羯磨后,前往摩叉止陀,但因为感到羞愧,无法向质多罗居士开口道歉,于是又回到了舍卫城。比丘们问他:“你向质多罗居士道歉了吗?”他说:“贤友们,我去了,但因为羞愧而没能道歉。”

比丘们将此事禀告世尊。世尊说:“比丘们,既然如此,僧团应为善法比丘指派一位‘随行比丘’,帮助他去向质多罗居士道歉。应当这样指派:先征求一位比丘的同意,然后由一位干练、有能力的比丘在僧团中作如下宣告:[41]

‘大德们,请僧团听我说。如果僧团的时机成熟,僧团应指派某甲比丘作为善法比丘的随行者,去帮助他向质多罗居士道歉。这是动议。’

(宣告与表决程序……)

‘僧团已指派某甲比丘作为善法比丘的随行者。僧团已同意,因此默然。我如此理解。’”

“比丘们,善法比丘应与随行比丘一同前往摩叉止陀,向质多罗居士道歉,说:‘居士,请原谅我,我向你道歉。’如果对方原谅了,那就很好。如果不原谅,随行比丘应说:‘居士,请原谅这位比丘吧,他向你道歉。’如果对方原谅了,那就很好。如果不原谅,随行比丘应说:‘居士,请原谅这位比丘,也请原谅我吧。’如果对方原谅了,那就很好。如果不原谅,随行比丘应说:‘居士,看在僧团的份上,请原谅这位比丘吧。’如果对方原谅了,那就很好。如果还不原谅,随行比丘应让善法比丘在质多罗居士能看到和听到的地方,偏袒右肩,蹲下,合掌,亲口说出自己的过失。”[42]

那时,尊者善法与随行比丘一同前往摩叉止陀,向质多罗居士道了歉。之后,他行为端正,态度谦卑,希望消除罪过。他到其他比丘那里说:“贤友们,我受到僧团的下意羯磨后,正在端正行事……我应该怎么做呢?”比丘们将此事禀告世尊。世尊说:“比丘们,既然如此,僧团应为善法比丘撤销下意羯磨。”[43]

(此处关于“不得撤销”和“可以撤销”的各项条件,与“呵责羯磨”中的规定完全相同,只需将“呵责羯磨”替换为“下意羯磨”。)[44]

“比丘们,应当这样撤销……(程序与“呵责羯磨”的撤销程序相同),请求道:[45]

‘大德们,我受到僧团的下意羯磨后,已端正行事……请求僧团撤销我的下意羯磨。’

(宣告与表决程序……)

‘僧团已为善法比丘撤销下意羯磨。僧团已同意,因此默然。我如此理解。’”

5 不见罪举罪羯磨 (Āpattiyā Adassane Ukkhepanīyakamma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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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时,世尊住在憍赏弥的瞿师罗园。当时,尊者阐陀犯了罪,却不愿承认自己有罪。那些少欲知足的比丘们看到了,便指责、批评、非议说:“尊者阐陀怎么能犯了罪却不承认呢?”于是,他们将此事禀告给世尊。

世尊因此事召集比丘僧团,询问:“比丘们,阐陀比丘犯了罪却不愿承认,确有此事吗?”

“确有此事,世尊。”

世尊呵责道:“……这个愚人怎么能犯了罪却不愿承认呢?这样做不能使没有信心的人生起信心……”世尊呵责并说法后,对比丘们说:“比丘们,既然如此,僧团应对阐陀比丘执行‘不见罪举罪羯磨’,令他与僧团不共住。”[46]

“比丘们,应当这样执行:首先,应当诘问阐陀比丘……让他承认罪过后,应由一位干练、有能力的比丘在僧团中作如下宣告:[47]

‘大德们,请僧团听我说。这位阐陀比丘犯了罪,却不愿承认。如果僧团的时机成熟,僧团应对阐陀比丘执行不见罪举罪羯磨,令他与僧团不共住。这是动议。’

(宣告与表决程序……)

‘僧团已为阐陀比丘执行了不见罪举罪羯磨。僧团已同意,因此默然。我如此理解。’

“比丘们,还应在各个住处辗转宣告:‘阐陀比丘因不见罪,已被僧团执行举罪羯磨,与僧团不共住。’”

(此处的“非法羯磨”与“如法羯磨”的条件,与“呵责羯磨”中的规定完全相同,只需将“呵责羯磨”替换为“不见罪举罪羯磨”。)[48
-49]

(此处应执行“不见罪举罪羯磨”的情况,与“呵责羯磨”中的规定完全相同。)[50]

5.5 受举罪比丘应遵守的四十三项规定

Section titled “5.5 受举罪比丘应遵守的四十三项规定”

“比丘们,因不见罪而受举罪羯磨的比丘应当正确行事。正确的行事规范如下: (此处的前十八项规定与“呵责羯磨”中的相同。之后增加以下规定:) 19. 不可接受未受惩戒比丘的礼敬。 20. 不可接受他们的起立迎接。 21. 不可接受他们的合掌。 22. 不可接受他们的恭敬行为。 23. 不可接受他们为自己设置座位。 24. 不可接受他们为自己铺设卧具。 25. 不可接受他们提供的洗足水、足凳、擦脚布。 26. 不可接受他们为迎接自己而代取衣钵。 27. 洗浴时不可接受他们的搓背服务。 28. 不可以“破戒”为由指责未受惩戒的比丘。 29. 不可以“破威仪”为由指责他们。 30. 不可以“破见”为由指责他们。 31. 不可以“破正命”为由指责他们。 32. 不可离间比丘与比丘。 33. 不可穿戴在家人的服饰标志。 34. 不可穿戴外道的服饰标志。 35. 不可亲近、侍奉外道。 36. 应当亲近、侍奉比丘。 37. 应当学习比丘的学处。 38. 不可与未受惩戒的比丘同住在一个有遮蔽的住所或无遮蔽的住所。 39. 看见未受惩戒的比丘时,必须从座位上起立。 40. 不可在寺院内外触恼未受惩戒的比丘。 (此处重复第11-18项的部分内容,作为总结) 41. 不可阻止未受惩戒的比丘举行布萨。 42. 不可阻止未受惩戒的比丘举行自恣。 43. ……(同第13-18项)不可与比丘有亲密交往。”[51]

那时,僧团对阐陀比丘执行了不见罪举罪羯磨,令他与僧团不共住。他受此羯磨后,从一个住处去到另一个住处。那里的比丘们不向他礼敬,不起立迎接,不行合掌礼,不尊重、不恭敬、不供养他。他因为不受尊重,又去了下一个住处,情况也是一样。最后,他只好又回到了憍赏弥。他开始端正行事,态度谦卑,希望消除罪过,便去到比丘们那里说:“贤友们,我受到僧团不见罪举罪羯磨后,正在端正行事……我应该怎么做呢?”[52]

比丘们将此事禀告世尊。世尊说:“比丘们,既然如此,僧团应为阐陀比丘撤销不见罪举罪羯磨。”

(此处关于“不得撤销”和“可以撤销”的四十三项条件,与上一节“应遵守的规定”一一对应。)[53
-54]

“比丘们,应当这样撤销……(程序与前述相同),请求道:[55]

‘大德们,我受到僧团的不见罪举罪羯磨后,已端正行事……请求僧团撤销我的不见罪举罪羯磨。’

(宣告与表决程序……)

‘僧团已为阐陀比丘撤销不见罪举罪羯磨。僧团已同意,因此默然。我如此理解。’”

6 不忏悔举罪羯磨 (Āpattiyā Appaṭikamme Ukkhepanīyakamma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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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时,世尊住在憍赏弥的瞿师罗园。当时,尊者阐陀犯了罪,却不愿如法忏悔。

(本节的缘起、羯磨制定、非法与如法、执行条件、受惩戒者应遵守的四十三项规定、以及撤销的条件与程序,与上一节“不见罪举罪羯磨”的规定完全相同,只需将“不见罪”替换为“不忏悔罪”。)[56
-64]

7 不舍恶见举罪羯磨 (Pāpikāya Diṭṭhiyā Appaṭinissagge Ukkhepanīyakamma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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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时,世尊住在舍卫城的祇树给孤独园。当时,有一位曾做过捕鸟师的比丘,名叫阿利吒,他生起了这样一种邪恶的见解:“据我所理解的世尊教法,世尊所说的那些‘障碍法’,即使去做了,也根本不足以构成修行的障碍。”

许多比丘听说了此事,便去找阿利吒比丘,问他:“贤友阿利吒,你真的生起了‘……不足以构成修行的障碍’这样的恶见吗?”

“是的,贤友们,我确实是这样理解世尊的教法的。”

“贤友阿利吒,不要这样说!不要诽谤世尊,诽谤世尊是不对的。世尊绝不会这样说。贤友阿利吒,世尊曾用各种方式说明,障碍法就是障碍法,做了它们足以构成修行的障碍。世尊说,欲乐的滋味很少,而痛苦和烦恼很多,其中的祸患更大。世尊说,欲乐如同白骨、如同肉块、如同草炬、如同火坑、如同梦境、如同借来的物品、如同树上的果实、如同屠宰场、如同刀山剑树、如同蛇头,痛苦和烦恼很多,其中的祸患更大。”

尽管比丘们这样劝说,阿利吒比丘仍然固执地坚持他的恶见。比丘们无法说服他,便将此事禀告给世尊。

世尊召集僧团,并当面质问阿利吒:“阿利吒,你真的生起了那样的恶见吗?”

“是的,世尊,我确实是这样理解您的教法的。”

“愚人!你是从谁那里听说我这样教法的?我难道没有用各种方式说明障碍法就是障碍法吗?……(世尊重复了欲乐的种种譬喻)……愚人!你因为自己错误的理解,既诽谤了我们,又损害了自己,还造下了许多恶业。愚人,这将给你带来长久的无益和痛苦!这样做不能使没有信心的人生起信心……”世尊呵责并说法后,对比丘们说:“比丘们,既然如此,僧团应对阿利吒比丘执行‘不舍恶见举罪羯磨’,令他与僧团不共住。”[65]

“比丘们,应当这样执行……应由一位干练、有能力的比丘在僧团中作如下宣告:[66]

‘大德们,请僧团听我说。曾为捕鸟师的阿利吒比丘生起了“……不足以构成修行的障碍”这样的恶见,并且不肯舍弃。如果僧团的时机成熟,僧团应对他执行不舍恶见举罪羯磨,令他与僧团不共住。这是动议。’

(宣告与表决程序……)

‘僧团已为阿利吒比丘执行了不舍恶见举罪羯磨。僧团已同意,因此默然。我如此理解。’

“比丘们,还应在各个住处辗转宣告:‘阿利吒比丘因不舍恶见,已被僧团执行举罪羯磨,与僧团不共住。’”

(此处的“非法羯磨”与“如法羯磨”的条件,与前述规定完全相同,只需将羯磨名称替换为“不舍恶见举罪羯磨”。)[67
-68]

(此处应执行“不舍恶见举罪羯磨”的情况,与“呵责羯磨”中的规定完全相同。)[69]

7.5 受举罪比丘应遵守的四十三项规定

Section titled “7.5 受举罪比丘应遵守的四十三项规定”

(受“不舍恶见举罪羯磨”的比丘应遵守的四十三项规定,与“不见罪举罪羯磨”中的规定完全相同。)[70]

那时,僧团对阿利吒比丘执行了不舍恶见举罪羯磨。他受到此羯磨后,便还俗了。那些少欲知足的比丘们看到了,便指责、批评、非议说:“怎么阿利吒比丘受到不舍恶见举罪羯磨后,就还俗了呢?”他们将此事禀告了世尊。

世尊因此事召集比丘僧团,询问确认后,呵责道:“……这个愚人怎么能……就还俗了呢?这样做不能使没有信心的人生起信心……”世尊呵责并说法后,对比丘们说:“比丘们,既然如此,僧团应撤销此不舍恶见举罪羯磨。”[71]

(此处关于“不得撤销”和“可以撤销”的各项条件,与前述规定完全相同。)[72
-73]

“比丘们,应当这样撤销:那位因不舍恶见而受举罪羯磨的比丘,应到僧团中……(程序与前述相同),请求道:[74]

‘大德们,我受到僧团的不舍恶见举罪羯磨后,已端正行事……请求僧团撤销我的不舍恶见举罪羯磨。’

(宣告与表决程序与前述相同,当事人名字替换为“某甲比丘”。)

‘僧团已为某甲比丘撤销不舍恶见举罪羯磨。僧团已同意,因此默然。我如此理解。’”

盘荼与卢醯,自是争讼者,
复往同类处,怂恿起争端。
未生者令生,已生者增长,
少欲善比丘,见而生非议。

正法住持者,佛陀无上士,
于舍卫城中,制定呵责法。
(非法有十二),(如法亦十二),
僧团若欲行,应观何等人。

争讼痴混俗,戒行见破损,
谤佛法与僧,三类比丘是。
受呵责之后,应行十八事,
若能善遵守,羯磨方可解。
若违此诸事,呵责不得解。

施越痴多罪,混俗于俗家,
大牟尼佛陀,制定依止法。
枳吒山二僧,阿湿婆富那,
行为不检点,行种种非行。
佛在舍卫城,制定驱出法。

善法摩叉止,住于质多园,
以种姓之言,轻慢质多士。
如来为制定,下意羯磨法。
憍赏弥阐陀,不欲见己罪。
最上胜利者,制定不见罪。
阐陀犯其罪,不欲作忏悔,
调御师为此,制定不悔法。

阿利吒恶见,源于无知故,
佛为不舍见,说摈除之法。
依止与驱出,以及下意法,
不见不忏悔,不舍恶见法。
戏乐非行害,以及邪命等,
此为驱出中,增补之条目。
不利与毁谤,各五种情况,
此为下意中,增补之条目。

呵责与依止,二羯磨相似,
驱出与下意,条文有增减。
三种举罪法,内容亦相似,
其余诸羯磨,依呵责类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