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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V 2 別住篇 (Pārivāsikakkhandhaka)

CV 2, 75-96 CV2,75-96 CV-02

本篇详细阐述了比丘在触犯僧残罪后,所必须经历的一系列纪律处分与恢复僧籍的程序,包括别住、本日治、摩那埵以及最终的出罪。篇中详细规定了处分期间比丘的行为准则、限制和义务,体现了僧团纪律的严肃性与 rehabilitative 精神。

Vinaya Piṭaka Cūḷavagga

CV 2 別住篇 (Pārivāsikakkhandhaka)

1.1 缘起:受纪律处分的比丘接受了不当的恭敬

Section titled “1.1 缘起:受纪律处分的比丘接受了不当的恭敬”

我是这样听闻的:有一段时间,佛陀世尊住在舍卫城祇树给孤独园。当时,正在接受“别住”(纪律考察期)处分的比丘们,竟然接受了行为清净的比丘们的礼敬、起立迎接、合掌、恭敬服务、提供座位、准备卧具、递送洗脚水、脚凳和擦脚布、代为收管衣钵以及在洗浴时帮忙搓背等行为。[75]

那些少欲知足的比丘们对此感到不满、指责和批评说:“为什么正在接受别住处分的比丘们,还要接受清净比丘们的礼敬、起立迎接……乃至搓背呢?”于是,这些比丘将此事报告给了世尊。

随后,世尊因为这个缘由,召集了比丘僧团,并询问比丘们:“诸位比丘,正在接受别住处分的比丘们,接受了清净比丘们的礼敬……乃至搓背,这是真的吗?” “是真的,世尊。” 佛陀世尊呵责道:“诸位比丘,这不合适……为什么正在接受别住处分的比丘们,还要接受清净比丘们的礼敬……乃至搓背呢?诸位比丘,这样做不会让没有信心的人生起信心……”在呵责之后,世尊为他们宣说了正法,并对比丘们说: “诸位比丘,正在接受别住处分的比丘,不应该接受清净比丘们的礼敬、起立迎接、合掌、恭敬服务、提供座位、准备卧具、递送洗脚水、脚凳和擦脚布、代为收管衣钵以及在洗浴时帮忙搓背。如果有人接受了,就犯了轻违罪(突吉罗)。

“诸位比丘,我准许正在接受别住处分的比丘们之间,可以按照戒腊长幼,相互进行礼敬、起立迎接……乃至搓背。

“诸位比丘,我准许正在接受别住处分的比丘们之间,可以按照戒腊长幼,平等参与五件事:布萨、自恣、分享雨季浴衣、分享布施物品和食物。那么,诸位比丘,我将为正在接受别住处分的比丘们制定行为规范,让他们遵照执行。”

“诸位比丘,正在接受别住处分的比丘应当正确行事。正确的行事方式如下:[76]

  1. 不得为人授具足戒。
  2. 不得为人作依止师。
  3. 不得蓄养沙弥。
  4. 不得接受被选为教诫比丘尼的职务;即使已被选任,也不得教诫比丘尼。
  5. 对于导致他被僧团处以别住的那个罪行,不得再犯;也不得犯其他同类的罪,或比之更严重的罪。
  6. 不得批评给予处分的僧务决议(羯磨)。
  7. 不得批评执行该决议的比丘们。
  8. 不得阻止清净比丘举行布萨。
  9. 不得阻止清净比丘举行自恣。
  10. 不得与清净比丘进行争论。
  11. 不得教诫清净比丘。
  12. 不得请求清净比丘给予自己发言的机会。
  13. 不得指责清净比丘。
  14. 不得提醒清净比丘(有关戒律等事)。
  15. 不得与其他比丘有不正当的交往。

“诸位比丘,正在接受别住处分的比丘,不得走在清净比丘的前面,也不得坐在清净比丘的前面。僧团中最后边的座位、床卧和住所,应该分配给他,而他也必须接受。

“诸位比丘,正在接受别住处分的比丘,不得作为清净比丘的前行沙门或后随沙门进入俗家。不得受持在森林中居住的头陀行,也不得受持托钵为食的头陀行。不得因为这些行持而让人送来食物——这是为了避免他人知道自己正在接受别住处分。

“诸位比丘,正在接受别住处分的比丘,作为新来者,必须向当地僧团报告自己的身份;当有新来的比丘时,也必须向他们报告;在布萨日,必须报告;在自恣日,必须报告。如果生病了,可以通过派人传话来报告。

“诸位比丘,正在接受别住处分的比丘:[77]

  • 不得从有比丘的住处,前往没有比丘的住处,除非有清净比丘陪同,或者有无法避免的障碍。
  • 不得从有比丘的住处,前往没有比丘的非住处,除非有清净比丘陪同,或者有无法避免的障碍。
  • 不得从有比丘的住处,前往没有比丘的住处或非住处,除非有清净比丘陪同,或者有无法避免的障碍。

“诸位比丘,正在接受别住处分的比丘:[78]

  • 不得从有比丘的非住处,前往没有比丘的住处……
  • 不得从有比丘的非住处,前往没有比丘的非住处……
  • 不得从有比丘的非住处,前往没有比丘的住处或非住处……
  • 不得从有比丘的住处或非住处,前往没有比丘的住处……
  • 不得从有比丘的住处或非住处,前往没有比丘的非住处……
  • 不得从有比丘的住处或非住处,前往没有比丘的住处或非住处,除非有清净比丘陪同,或者有无法避免的障碍。

“诸位比丘,正在接受别住处分的比丘:[79]

  • 不得从有比丘的住处,前往有不同派系(nānāsaṃvāsaka)比丘的住处……
  • 不得从有比丘的住处,前往有不同派系比丘的非住处……
  • 不得从有比丘的住处,前往有不同派系比丘的住处或非住处……
  • 不得从有比丘的非住处,前往有不同派系比丘的住处……
  • 不得从有比丘的非住处,前往有不同派系比丘的非住处……
  • 不得从有比丘的非住处,前往有不同派系比丘的住处或非住处……
  • 不得从有比丘的住处或非住处,前往有不同派系比丘的住处……
  • 不得从有比丘的住处或非住处,前往有不同派系比丘的非住处……
  • 不得从有比丘的住处或非住处,前往有不同派系比丘的住处或非住处,除非有清净比丘陪同,或者有无法避免的障碍。

“诸位比丘,正在接受别住处分的比丘:[80]

  • 可以从有比丘的住处,前往有同派系(samānasaṃvāsaka)比丘的住处,但前提是他确信自己当天能够抵达。
  • 可以从有比丘的住处,前往有同派系比丘的非住处,但前提是他确信自己当天能够抵达。
  • 可以从有比丘的住处,前往有同派系比丘的住处或非住处,但前提是他确信自己当天能够抵达。
  • 可以从有比丘的非住处,前往有同派系比丘的住处,但前提是他确信自己当天能够抵达。
  • 可以从有比丘的非住处,前往有同派系比丘的非住处,但前提是他确信自己当天能够抵达。
  • 可以从有比丘的非住处,前往有同派系比丘的住处或非住处,但前提是他确信自己当天能够抵达。
  • 可以从有比丘的住处或非住处,前往有同派系比丘的住处,但前提是他确信自己当天能够抵达。
  • 可以从有比丘的住处或非住处,前往有同派系比丘的非住处,但前提是他确信自己当天能够抵达。
  • 可以从有比丘的住处或非住处,前往有同派系比丘的住处或非住处,但前提是他确信自己当天能够抵达。

“诸位比丘,正在接受别住处分的比丘,不得与清净比丘在同一有顶盖的住处、非住处,或住处与非住处中同住。见到清净比丘时,应从座位上站起来。应用座位邀请清净比丘。不得与清净比丘同坐一席。当清净比丘坐在低座上时,自己不得坐在高座上。当清净比丘坐在地上时,自己不得坐在座位上。不得在同一经行道上经行。当清净比丘在低的经行道上经行时,自己不得在高的经行道上经行。当清净比丘在地上经行时,自己不得在经行道上经行。[81]

“诸位比丘,正在接受别住处分的比丘,不得与比自己戒腊长的别住比丘、应受本日治的比丘、应受摩那埵的比丘、正在行摩那埵的比丘、或应受出罪的比丘,在同一有顶盖的住处、非住处,或住处与非住处中同住;不得同坐一席;当对方坐在低座上时,自己不得坐在高座上;当对方坐在地上时,自己不得坐在座位上;不得在同一经行道上经行;当对方在低的经行道上经行时,自己不得在高的经行道上经行;当对方在地上经行时,自己不得在经行道上经行。[82]

“诸位比丘,如果以一位别住比丘作为第四人( quorum 不足四人)来授予别住、本日治或摩那埵;或者以他作为第二十人(quorum 不足二十人)来进行出罪,那么这样的僧务决议(羯磨)是无效的,不应这样做。” ——别住比丘的九十四条行为规范结束——

那时,尊者优波离来到世尊的住处。抵达后,他礼敬世尊,然后坐在一旁。坐定后,尊者优波离对世尊说:“世尊,中断别住比丘履行期限的‘夜断’(ratticcheda)有几种情况呢?”[P:83] “优波离,中断别住比丘履行期限的‘夜断’有三种情况:与清净比丘同住、离开僧团监督范围独自居住、以及未向僧团报告自己的身份。优波离,这就是中断别住比丘履行期限的三种情况。”

当时,在舍卫城有大批比丘僧团聚集,导致正在接受别住处分的比丘们无法如法完成其程序。比丘们将此事报告给了世尊。[P:84] 世尊说:“诸位比丘,我准许(在这种情况下)暂停别住。应当这样执行暂停:那名别住比丘应到一位比丘面前,偏袒右肩,蹲踞,合掌,然后这样说:‘我暂停别住。’这样,别住就暂停了。或者说:‘我暂停行法。’这样,别住就暂停了。”

后来,舍卫城的比丘们各自前往了其他地方,此时别住比丘们又能够完成其程序了。比丘们将此事报告给了世尊。[P:85] 世尊说:“诸位比丘,我准许(在这种情况下)恢复别住。应当这样执行恢复:那名别住比丘应到一位比丘面前,偏袒右肩,蹲踞,合掌,然后这样说:‘我恢复别住。’这样,别住就恢复了。或者说:‘我恢复行法。’这样,别住就恢复了。” ——别住行法结束——

2 本日治 (Mūlāyapaṭikassanārahavatta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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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时,应受“本日治”(即因在别住期间犯戒,而被判罚从头开始履行纪律程序)的比丘们,也接受了清净比丘们的礼敬等服务。[P:86] (此处缘起、佛陀的呵责及初步制戒,与前文“别住”部分[75]类似,只是将“别住比丘”换为“应受本日治的比丘”。)

世尊说:“那么,诸位比丘,我将为应受本日治的比丘们制定行为规范,让他们遵照执行。”[87]

“诸位比丘,应受本日治的比丘应当正确行事。正确的行事方式如下: (此处所列的详细行为规范,包括不得授戒、不得批评羯磨、不得走在清净比丘前面、行住限制、共住礼仪等,均与前文[76-82]为别住比丘制定的规则相同,只需将主体‘别住比丘’替换为‘应受本日治的比丘’即可。) “诸位比丘,如果以一位应受本日治的比丘作为第四人来授予别住、本日治或摩那埵;或者以他作为第二十人来进行出罪,那么这样的僧务决议是无效的,不应这样做。” ——本日治行法结束——

当时,应受“摩那埵”(意喜服役期)的比丘们,也接受了清净比丘们的礼敬等服务。[P:88] (此处缘起、佛陀的呵责及初步制戒,与前文“别住”部分[75]类似,只是将“别住比丘”换为“应受摩那埵的比丘”。)

世尊说:“那么,诸位比丘,我将为应受摩那埵的比丘们制定行为规范,让他们遵照执行。”[89]

“诸位比丘,应受摩那埵的比丘应当正确行事。正确的行事方式如下: (此处所列的详细行为规范,与前文[76-82]为别住比丘制定的规则相同,只需将主体‘别住比丘’替换为‘应受摩那埵的比丘’即可。) “诸位比丘,如果以一位应受摩那埵的比丘作为第四人来授予别住、本日治或摩那埵;或者以他作为第二十人来进行出罪,那么这样的僧务决议是无效的,不应这样做。” ——应受摩那埵行法结束——

当时,正在行“摩那埵”的比丘们,也接受了清净比丘们的礼敬等服务。[P:90] (此处缘起、佛陀的呵责及初步制戒,与前文“别住”部分[75]类似,只是将“别住比丘”换为“正在行摩那埵的比丘”。)

世尊说:“那么,诸位比丘,我将为正在行摩那埵的比丘们制定行为规范,让他们遵照执行。”[91]

“诸位比丘,正在行摩那埵的比丘应当正确行事。正确的行事方式如下: (此处所列行为规范,大部分与别住比丘的规范[76-82]相同,但有以下几点关键区别:)

  1. 报告义务:除了在作为新来者、有客来、布萨日、自恣日需要报告身份外,还必须每日报告。如果生病,可以通过派人传话来报告。
  2. 出行条件:在关于出行限制的规定中,其例外条件是‘除非与僧团一起’(aññatra saṅghena),而非‘除非有清净比丘陪同’。
  3. 其他规定:(其余关于不得授戒、不得走在清净比丘前面、共住礼仪、羯磨人数的规定,均与别住比丘相同。)

“诸位比丘,如果以一位正在行摩那埵的比丘作为第四人来授予别住、本日治或摩那埵;或者以他作为第二十人来进行出罪,那么这样的僧务决议是无效的,不应这样做。”

那时,尊者优波离来到世尊的住处。抵达后,他礼敬世尊,然后坐在一旁。坐定后,尊者优波离对世尊说:“世尊,中断正在行摩那埵的比丘履行期限的‘夜断’有几种情况呢?”[P:92] “优波离,中断正在行摩那埵的比丘履行期限的‘夜断’有四种情况:与清净比丘同住、离开僧团监督范围独自居住、未向僧团报告自己的身份、以及在不足法定人数的僧团中行此法。优波离,这就是中断正在行摩那埵的比丘履行期限的四种情况。”

当时,在舍卫城有大批比丘僧团聚集,导致正在行摩那埵的比丘们无法如法完成其程序。比丘们将此事报告给了世尊。[P:93] 世尊说:“诸位比丘,我准许(在这种情况下)暂停摩那埵。应当这样执行暂停:那名行摩那埵的比丘应到一位比丘面前,偏袒右肩,蹲踞,合掌,然后这样说:‘我暂停摩那埵。’这样,摩那埵就暂停了。或者说:‘我暂停行法。’这样,摩那埵就暂停了。”

后来,舍卫城的比丘们各自前往了其他地方,此时行摩那埵的比丘们又能够完成其程序了。比丘们将此事报告给了世尊。[P:94] 世尊说:“诸位比丘,我准许(在这种情况下)恢复摩那埵。应当这样执行恢复:那名行摩那埵的比丘应到一位比丘面前,偏袒右肩,蹲踞,合掌,然后这样说:‘我恢复摩那埵。’这样,摩那埵就恢复了。或者说:‘我恢复行法。’这样,摩那埵就恢复了。” ——受摩那埵行法结束——

当时,应受“出罪”(恢复清净资格)的比丘们,也接受了清净比丘们的礼敬等服务。[P:95] (此处缘起、佛陀的呵责及初步制戒,与前文“别住”部分[75]类似,只是将“别住比丘”换为“应受出罪的比丘”。)

世尊说:“那么,诸位比丘,我将为应受出罪的比丘们制定行为规范,让他们遵照执行。”[96]

“诸位比丘,应受出罪的比丘应当正确行事。正确的行事方式如下: (此处所列的详细行为规范,与前文[76-82]为别住比丘制定的规则相同,只需将主体‘别住比丘’替换为‘应受出罪的比丘’即可。) “诸位比丘,如果以一位应受出罪的比丘作为第四人来授予别住、本日治或摩那埵;或者以他作为第二十人来进行出罪,那么这样的僧务决议是无效的,不应这样做。” ——应受出罪行法结束——

——第二 別住篇 终—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