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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V 10 偈集 (Gāthāsaṅgaṇika)

PV 10, 335-339 PV10,335-339 PV-10

本篇以偈颂形式,系统地总结了比丘与比丘尼戒律的要点,包括学处制定的七个城市、数量统计、四种失坏的分类、以及各种罪业的定义与不共性,是学习和记忆律藏的纲要。

Vinaya Piṭaka Parivārapāḷi

PV 10 偈集 (Gāthāsaṅgaṇika)

1 七城所制学处 (Sattanagaresu paññattasikkhāpadaṃ)

Section titled “1 七城所制学处 (Sattanagaresu paññattasikkhāpadaṃ)”

你将僧衣偏袒一肩,恭敬地合起双掌,像是有什么愿求的样子。你今天来到这里是为了什么?[335]

“在比丘和比丘尼两种律中,于布萨日所诵出的学处总共有多少?它们又是在哪些城市制定的呢?”

“你的问题问得很好,是经过如理思惟的提问。我将为你解说,让你成为善巧通达之人。”

“在比丘和比丘尼两种律中,于布萨日所诵出的学处,总计约有三百五十条,它们是在七座城市中制定的。”

“是在哪七座城市中制定的呢?请为我解说,聆听您的言教,愿我们能依此修行,获得利益。”

“它们分别是在毗舍离、王舍城、舍卫城、阿罗毗、憍赏弥、释迦国以及婆祇国制定的。”

“在毗舍离制定了多少条?在王舍城制定了多少?在舍卫城有多少?在阿罗毗又有多少?

在憍赏弥制定了多少?在释迦国说了多少?在婆祇国又制定了多少?我请问您,请为我解说。”

“在毗舍离制定了十条,在王舍城制定了二十一条;在舍卫城制定的共计二百九十四条。

在阿罗毗制定了六条,在憍赏弥制定了八条;在释迦国说了八条,在婆祇国制定了三条。”

“那些在毗舍离制定的学处,你且如实听: 不净行、杀人、过人法、长衣、黑羊毛、告知事实、轮流食、杨枝、裸行外道、以及辱骂比丘尼——这十条是在毗舍离制定的。”

“那些在王舍城制定的学处,你且如实听: 不与取、两种毁谤、两种破僧、内衣、金银、丝线、讥嫌、为了斡旋食物、别众食、非时食、前往观赏、沐浴、不满二十岁者受具足戒、给予衣物后又反悔——这些是在王舍城制定的。再加上山上之行和同意授戒,共二十一条。”

“那些在舍卫城制定的学处,你且如实听: 有四条弃罪(波罗夷),十六条僧残(僧伽胝施沙),两条不定法,三十四条舍堕(尼萨耆波逸提)。小罪类的单堕(波逸提)有一百五十六条,十条应呵责法(悔过罪),七十二条众学法。所有这些,共二百九十四条,都是在舍卫城制定的。”

“那些在阿罗毗制定的学处,你且如实听: 关于茅草屋、丝绵、与未受具足戒者共宿、掘地、向树神乞求、以及浇灌有虫的水——这六条是在阿罗毗制定的。”

“那些在憍赏弥制定的学处,你且如实听: 关于大精舍、恶口、别住、开窗、饮酒、轻慢、如法谏诤,第八条是关于饮用牛乳。”

“那些在释迦国制定的学处,你且如实听: 关于羊毛、钵(五处修补)、教诫比丘尼的住处、药品(索求)、针筒、阿兰若比丘的规定——这六条是在迦毗罗卫城制定的。此外,还有关于用水清净和教诫比丘尼的两条学处。”

“那些在婆祇国制定的学处,你且如实听: 关于燃火取暖、自己散开衣物、以及食物中混有饭粒——共三条。”

“四条弃罪(波罗夷),七条僧残,八条舍堕,三十二条小罪类的单堕,二条应呵责法,三条众学法——这五十六条学处,是由日族后裔的佛陀在(除舍卫城外的)六座城市中制定的。

其余的二百九十四条,全部都是由具足大悲、声名远扬的乔达摩佛陀在舍卫城制定的。”

“我们所问的,导师都已为我们解说,一一解答无有错谬。现在我还有其他问题,愿您为我们说明:[336]

什么是重罪与轻罪?什么是有残罪与无残罪?什么是粗罪与非粗罪?哪些是‘犯三次’的罪?什么是共通与不共通的戒?什么是‘失坏’?它们又通过哪些方法得以平息?请为我们解说这一切,让我们聆听您的教导。”

“重罪有三十一种,其中有八种是无残罪(不可忏悔)。凡是重罪就是粗罪,而粗罪就是‘戒失坏’。弃罪(波罗夷)与僧残(僧伽胝施沙),被称为‘戒失坏’ (Sīlavipatti)。

重过罪(偷兰遮)、单堕(波逸提)、悔过罪(波罗提提舍尼)、轻违罪(突吉罗 / 恶作),以及怀着戏谑之心的恶言罪(突婆悉多 / 恶说),这些总称为‘行失坏’ (Ācāravipatti)。

有些人接纳颠倒的见解,被不善法所驱使,这些智慧低劣、被愚痴覆盖的人,甚至诽谤圆满觉悟的佛陀。这种情况,总称为‘见失坏’ (Diṭṭhivipatti)。

  1. 为了活命,由于活命的缘故,心怀恶欲,贪求利养,而宣说不实、不存在的过人法。
  2. 为了活命,由于活命的缘故,担当男女间的媒介。
  3. 为了活命,由于活命的缘故,对人说:‘住在你寺院里的那位比丘是阿罗汉。’
  4. 为了活命,由于活命的缘故,比丘为自己索求精美的食物来享用。
  5. 为了活命,由于活命的缘故,比丘尼为自己索求精美的食物来享用。
  6. 为了活命,由于活命的缘故,在没有生病的情况下,为自己索求汤羹或米饭来享用。 以上这些情况,总称为‘命失坏’ (Ājīvavipatti)。

有十一种‘犯至第三次’才构成罪行的学处,你且如实听:关于随顺被驱逐者有八条,再加上阿利吒和阐陀迦离的例子,这些都是‘犯至第三次’的学处。”

有多少条是关于‘切断’的罪?有多少条是关于‘破坏’的罪?有多少条是关于‘拔除’的罪?有多少条是‘非其他因缘’的单堕罪?有多少种比丘的许可?有多少种如法行?有多少条是决定性的最高学处?有多少条是日族后裔的佛陀在‘知情’的情况下制定的?[337]

有六条关于‘切断’的学处,一条关于‘破坏’的学处,一条关于‘拔除’的学处,四条‘非其他因缘’的单堕罪。

有四种比丘的许可,七种如法行,十四条决定性的最高学处,有十六条是日族后裔的佛陀针对‘知情’的情况而制定的。

比丘的学处有二百二十条,在布萨日诵出;比丘尼的学处有三百零四条,也在布萨日诵出。[338]

比丘的学处中,有四十六条是与比丘尼不共通的;比丘尼的学处中,有一百三十条是与比丘不共通的。

两者合计不共通的学处有一百七十六条。双方共通学习的学处有一百七十四条。

比丘的二百二十学处,在诵戒时会念诵,你且如实听:

  • 弃罪(波罗夷)有四条。
  • 僧残(僧伽胝施沙)有十三条。
  • 不定法有两条。
  • 舍堕(尼萨耆波逸提)有三十条。
  • 小罪类的单堕(波逸提)有九十二条。
  • 悔过罪(波罗提提舍尼)有四条。
  • 众学法有七十五条。 这便是比丘的二百二十学处,在布萨日诵出。

比丘尼的三百零四学处,在诵戒时会念诵,你且如实听:

  • 弃罪(波罗夷)有八条。
  • 僧残(僧伽胝施沙)有十七条。
  • 舍堕(尼萨耆波逸提)有三十条。
  • 小罪类的单堕(波逸提)共有一百六十六条。
  • 悔过罪(波罗提提舍尼)有八条。
  • 众学法有七十五条。 这便是比丘尼的三百零四学处,在布萨日诵出。

比丘的四十六条与比丘尼不共通的学处,你且如实听:

  • 僧残六条,加上两条不定法,共八条。
  • 舍堕十二条,加上前面的,共二十条。
  • 小罪类的单堕二十二条,再加上四条悔过罪。
  • 这便是比丘的四十六条与比丘尼不共通的学处。

比丘尼的一百三十条与比丘不共通的学处,你且如实听:

  • 弃罪(波罗夷)四条。
  • 僧残十条。
  • 舍堕十二条。
  • 小罪类的单堕九十六条。
  • 悔过罪八条。
  • 这便是比丘尼的一百三十条与比丘不共通的学处。

两者合计一百七十六条不共通的学处,你且如实听:

  • 弃罪(波罗夷)有四条。
  • 僧残有十六条。
  • 不定法有两条。
  • 舍堕有二十四条。
  • 小罪类的单堕共有一百一十八条。
  • 悔过罪有十二条。
  • 这便是一百七十六条双方不共通的学处。

双方共通学习的一百七十四条学处,你且如实听:

  • 弃罪(波罗夷)有四条。
  • 僧残有七条。
  • 舍堕有十八条。
  • 小罪类的单堕有七十条。
  • 众学法有七十五条。 这便是一百七十四条双方共通学习的学处。

难以违犯的八条弃罪(波罗夷),就像被砍头的多罗树。 犯了这些罪的人,就像枯叶,像破碎的巨石,像被从顶部砍断的多罗树,他们的善法再也无法生长。

二十三条僧残,两条不定法,四十二条舍堕,一百八十八条单堕,十二条悔过罪,七十五条众学法,这些罪业可以通过三种灭诤方式来平息:现前、自认、以及如草覆地。

有两种布萨,两种自恣,四种僧务决议(羯磨),这是由胜者(佛陀)所教导的。比丘的诵戒有五种,比丘尼有四种,别无其他。罪聚共有七种。

四种诤事由七种灭诤法来平息。其中,言诤由两种方法平息,觅罪诤由四种方法平息,犯戒诤由三种方法平息,事务诤由一种方法平息。

5 弃罪等罪业的含义 (Pārājikādiāpatti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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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谓“弃罪(波罗夷)”(Pārājika),你应如实听闻:[P:339] 犯此罪者,会从正法中堕落、失败、被击败、被舍弃。他不能再与僧团共住,因此被称为“弃罪”。

所谓“僧残”(Saṅghādisesa),你应如实听闻: 对此类罪行,僧团会先令其行“别住”,再行“本日治”,再给予“摩那埵”,最后才能“出罪”。因为从始至终都需要僧团的介入,所以被称为“僧残”。

所谓“不定”(Aniyata),你应如实听闻: 它是不确定的、未决定的,是一个不明确的情况。它可能构成三种罪(弃罪、僧残或单堕)中的任何一种,因此被称为“不定”。

所谓“重过罪(偷兰遮)”(Thullaccaya),你应如实听闻: 这是由于根本罪而衍生的罪过,单独忏悔并不能使其消灭,因为其罪过重大,因此被称为“重过罪”。

所谓“舍堕(尼萨耆波逸提)”(Nissaggiya Pācittiya),你应如实听闻: 犯此罪者,需在僧团中、大众中,或对某一个人,先舍弃其违规物品,然后再忏悔其罪行,因此被称为“舍堕”。

所谓“单堕(波逸提)”(Pācittiya),你应如实听闻: 它会使善法堕落,有损于圣道,是令心迷惑之处,因此被称为“单堕”。

所谓“悔过罪(波罗提提舍尼)”(Pāṭidesanīya),你应如实听闻: 比丘从非亲属(比丘尼)处,接受了她辛苦得来的食物,自己取来食用,应受呵责,因此得名。 比丘受邀用餐时,有比丘尼在该处出于好意指挥分配食物,若不制止她而食,应受呵责。 前往信心深厚但贫穷的在家众家中,在没有生病的情况下,在那里用餐,应受呵责。 住在有危险、有恐怖的阿兰若中,在没有预先告知的情况下,在那里食用(他人送来的食物),应受呵责。 比丘尼从非亲属的、喜爱她的在家人处,为自己索求酥、油、蜜、糖、鱼、肉、牛乳、酪,这位比丘尼在善逝的教法中,就犯了应被呵责的罪。

所谓“轻违罪(突吉罗 / 恶作)”(Dukkaṭa),你应如实听闻: 过失、失误、以及错误的行为,就是“恶作”。无论人们在公开或私下所做的恶行,都被称为“恶作”,因此得名。

所谓“恶言罪(突婆悉多 / 恶说)”(Dubbhāsita),你应如实听闻: 恶言、恶语以及染污的言辞,是智者所呵责的,因此被称为“恶说”。

所谓“众学法”(Sekhiya),你应如实听闻: 这是有学(尚未证得阿罗汉果)的比丘在修行时,遵循正直之道所应学习的。这是修行的开端,是行为的初步,是防护的门户。没有比这更基础的学处了,因此被称为“众学法”。

暴雨只会降在有遮盖处,不会降在开阔处;
因此,应当揭开那遮盖,这样暴雨便不会降在(被遮蔽的烦恼上)。

森林是野兽的归宿,天空是飞鸟的归宿;
诸法的归宿是寂灭,而涅槃是阿罗汉的归宿。

偈集 终

于七城中制定戒,
亦说四种之失坏。
比丘比丘尼戒律,
共通不共通之别,
为护持佛陀教法,
而作此《偈集》篇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