标签: 僧团羯磨
共有 3 篇经文包含标签 僧团羯磨:
- BV 2.7 僧残七:自造精舍 (Vihārakārasikkhāpada)
本学处规定,比丘为自己建造有施主的大型精舍时,必须请求僧团委派代表勘察并正式指定地点,以确保该地无生命危害(如蚁穴、兽穴)且有合理通道,旨在保护生命、尊重社区并维护僧团和合。
- BV 5.8 依法品 (Sahadhammikavagga)
本品包含十二条波逸提学处,主要规范比丘在面对僧团劝谏、讨论戒律、参与僧团羯磨以及处理僧团财物时的正确行为,旨在维护僧团的和谐与对法和律的尊重。
- NV 4.8 童女品 (Kumāribhūtavagga)
本品包含比丘尼单堕戒第71至83条,主要规范了为女性授与具足戒的各项条件,包括年龄、训练期、僧团许可、戒师资格以及授戒频率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