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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签: 建造精舍

共有 1 篇经文包含标签 建造精舍

  • BV 2.7 僧残七:自造精舍 (Vihārakārasikkhāpada)

    本学处规定,比丘为自己建造有施主的大型精舍时,必须请求僧团委派代表勘察并正式指定地点,以确保该地无生命危害(如蚁穴、兽穴)且有合理通道,旨在保护生命、尊重社区并维护僧团和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