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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签: 故意泄精

共有 1 篇经文包含标签 故意泄精

  • BV 2.1 僧残一:故泄不净 (Sukkavissaṭṭhisikkhāpada)

    本学处是比丘戒律中十三条僧残罪的第一条,规定了比丘故意泄出精液的行为构成僧残罪。经文通过尊者施越的案例,详细阐述了制戒缘起、梦遗的豁免情况,并对不同动机和情境下的行为进行了详细的罪与非罪界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