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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签: 比丘尼戒

共有 16 篇经文包含标签 比丘尼戒

  • NV 2 僧残篇 (Saṅghādisesakaṇḍa)

    本篇包含《比丘尼分别》中十七条僧残戒。这些是严重的过失,需要僧团进行正式的纪律处分和忏悔程序才能恢复清净。

  • NV 3 舍堕篇 (Nissaggiyakaṇḍa)

    这是佛陀为比丘尼制定的三十条舍堕波逸提学处。这些戒律主要涉及对比丘尼在衣、钵、资财等方面的规定,旨在防止贪心、不当获取和使用供养,以维持僧团的清净与和合。

  • NV 5 悔过篇 (Pāṭidesanīyakaṇḍa)

    比丘尼戒律中的八条悔过法,主要规范了在非病情况下,不应主动为自己索要酥油、油、蜜、糖、鱼、肉、乳、酪这八种食物,以维护僧团的清誉。

  • DV 2 比丘尼波罗提木叉 (Bhikkhunīpātimokkha)

    《比丘尼波罗提木叉》是上座部佛教比丘尼僧团的核心戒律,包含了311条学处,于每半月布萨日诵出,旨在维护尼僧团的清净与和合。

  • NV 6 众学篇 (Sekhiyakaṇḍa)

    本篇包含比丘尼僧团应遵守的“众学法”,涉及日常威仪,如如何穿着内衣以及在水边的行为规范,旨在培养比丘尼的端庄与正念。

  • PV 2 比丘尼分别 (Bhikkhunivibhaṅga)

    附随 (Parivārapāḷi) 第二章《比丘尼分别》,以问答形式对《比丘尼波罗提木叉》的各项学处进行系统性分析,深入探讨了每条戒律的制戒缘起、罪名类别、犯罪构成、等起因缘、以及司法裁决与灭诤程序。

  • PV 10 偈集 (Gāthāsaṅgaṇika)

    本篇以偈颂形式,系统地总结了比丘与比丘尼戒律的要点,包括学处制定的七个城市、数量统计、四种失坏的分类、以及各种罪业的定义与不共性,是学习和记忆律藏的纲要。

  • NV 4.1 食蒜品 (Lasuṇavagga)

    本品包含比丘尼单堕学处的第一至第十条,内容涉及饮食(食蒜)、个人卫生(除毛、清洗)、对治欲念、与比丘的互动、乞食规范、环境保护以及远离世俗娱乐等方面的具体规定。

  • NV 4.2 暗夜品 (Andhakāravagga)

    本品包含比丘尼单堕戒第十一至二十条,主要规范了比丘尼与男性独处的行为、在俗家坐卧的礼仪,以及如何处理误解、纷争与个人情绪,旨在维护僧团的清净与威仪。

  • NV 4.3 裸露品 (Naggavagga)

    巴利三藏比丘尼律单堕篇的第三品,包含十条学处(单堕二十一至三十),主要规范了比丘尼在沐浴、衣物尺寸、保管、穿着以及处理僧团公共衣物(如迦絺那衣)等方面的行为准则。

  • NV 4.5 画室品 (Cittāgāravagga)

    比丘尼单堕戒第四十一至五十条,涉及比丘尼应避免的世俗行为,如观赏娱乐场所、使用奢侈品、从事生产活动、为在家人服务、学习外道技术等,旨在维护僧团的清净与修行专注。

  • NV 4.6 僧园品 (Ārāmavagga)

    本品包含比丘尼单堕戒第五十一至六十条,主要规范比丘尼进入比丘僧园、与比丘和僧团的互动、安居自恣、以及接受供养等行为准则。

  • NV 4.4 共卧品 (Tuvaṭṭavagga)

    比丘尼戒律《单堕篇》第四品,包含十条学处,主要涉及比丘尼的住宿、交往、看护、旅行等行为规范,旨在维护僧团的清净与和谐。

  • NV 4.7 孕妇品 (Gabbhinīvagga)

    本品包含比丘尼律中单堕的第61至70条学处,主要规定了关于度化女性出家的具体资格要求,包括不能为孕妇、哺乳期妇女、未完成两年式叉摩那学习者等授具足戒的规定,旨在维护僧团的清净与和合。

  • NV 4.8 童女品 (Kumāribhūtavagga)

    本品包含比丘尼单堕戒第71至83条,主要规范了为女性授与具足戒的各项条件,包括年龄、训练期、僧团许可、戒师资格以及授戒频率等。

  • NV 4.9 持伞著履品 (Chattupāhanavagga)

    本品包含比丘尼单堕戒的第84至96条,主要规范比丘尼的个人威仪,禁止模仿在家女众使用伞、鞋履、车辆、装饰品和香料,并规定了与比丘、其他女众相处的礼仪。